无障碍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巴南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排水、城市园林绿化方面辖区内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辖区内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工商管理方面辖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交通管理方面辖区内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水务管理方面辖区内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辖区内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受理城市管理执法的投诉举报,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参与辖区内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现场处置。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现改名为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五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科、督查科、法制理论科、政工科。截至201812月底,共有在职职工30人,退休职工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07.32万元,支出总计907.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61万元、下降11.04%,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笔增加城管执法改革服装制作经费146万元,2018年没有专门的服装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04.0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15.83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笔增加城管执法改革服装制作经费146万元,2018年没有专门的服装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05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0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33万元,下降10.75%,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笔增加城管执法改革服装制作经费146万元,2018年没有专门的服装费。其中:基本支出617.72万元,占68.08%;项目支出289.61万元,占31.9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比本年度多,有些预算没用完,本年度预算全部用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83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笔增加城管执法改革服装制作经费146万元,2018年没有专门的服装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80万元,增长15.28%。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2.38万元、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1.61万元、城管执法经费15.4万元、建设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万元、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部分及2018年月补贴29.6万元等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33万元,下降10.75%。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笔增加城管执法改革服装制作经费146万元,2018年没有专门的服装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07万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2.38万元、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1.61万元、城管执法经费15.4万元、建设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万元、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部分及2018年月补贴29.6万元等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比本年度多,有些预算没用完,本年度预算全部用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01万元,占7.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健康休养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9万元,占2.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缴费变化;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占1.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道路扬尘控制的节能减排专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748.64万元,占8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08万元,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城管执法改革服装制作经费及平时考核、通讯补贴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2.28万元,占6.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5万元,增长168.1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住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5万元,增长6.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住房补贴、退休工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5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83万元,增长43.2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由2.1万元每人调至4.5万元每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6万元,下降58.8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7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73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7万元,下降51.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8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节约。

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綦江区城管局一行14人来我区考察城市管理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9万元,下降95.8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綦江区城管局一行14人来我区考察城市管理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3.4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电费、办公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所需相关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83万元,增长43.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食堂费用增加,办公费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正版软件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时且保质保量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所有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综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万元,执行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经济性分析。项目预算资金99万元,主要包括综合执法过程中的办公及用车费用,执法人员的培训费用,配备执法服装的费用等,所有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二是项目效率性分析。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时且保质保量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项目完成质量。三是项目效益性分析。1.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市容秩序更加规范,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2.项目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城市街道更加干净整洁。3.服务对象满意度。市民对城市管理更加满意。市容秩序更加规范,城市街道更加干净整洁,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市民更加满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新进执法人员较多,且大多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50名协勤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6万元,执行数为16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经济性分析。项目预算资金162.6万元,主要包括协勤人员的工资保险支出等,所有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二是项目效率性分析。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时且保质保量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项目完成质量。完成情况良好。三是项目效益性分析。1.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市容秩序更加规范,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2.项目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城市街道更加干净整洁。3.服务对象满意度。市民对城市管理更加满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新进执法人员较多,且大多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11071

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