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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各市政管理监察中队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市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市政管理监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区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冒装撒漏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损毁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查处工作,负责大型违规户外广告查处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现改名为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三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科、督查科。截至2017年12月底,共有在职职工27人,退休职工5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1,019.93万元,支出总计1,019.9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10.85万元、下降33.37%,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镇街250名协勤人员经费预算到本单位,2017年度全部预算到各镇街。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1,01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9.88万元,占100.00%。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1,01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34万元,占53.54%;项目支出472.31万元,占46.46%。

本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8万元,较上年增加3.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支出节约节余3.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45万元,下降32.65%。主要原因是镇街协勤经费本年度直接预算给镇街,减少250名协勤人员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71万元,增长46.71%。主要原因是增加城管执法改革服装制作经费146万元,增加平时考核奖60万元,增加住房补贴支出29.23万元,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48.1万元,增加减排专项支出、目标考核奖、通讯补贴、健康休养费等支出。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4.08万元,下降33.58%。主要原因是镇街协勤经费本年度直接预算给镇街,减少250名协勤人员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48万元,增长46.24%。主要原因是增加城管执法改革服装制作经费146万元,增加平时考核奖60万元,增加住房补贴支出29.23万元,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48.1万元,增加减排专项支出、目标考核奖、通讯补贴、健康休养费等支出。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7万元,占3.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通讯补贴及平时考核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75万元,占6.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健康休养费及2014.10-2017.12“中人”一次性补贴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9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缴费变化;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占0.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道路扬尘控制的节能减排专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822.53万元,占80.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管执法改革服装制作经费及平时考核、通讯补贴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9.12万元,占5.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住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13万元,较上年减少869.68万元,镇街协勤经费本年度直接预算给镇街,减少250名协勤人员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住房补贴、退休工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8.21万元,较上年减少2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中的差旅费、食堂支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节约及根据实际情况未支出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61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车12辆。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电费、办公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所需相关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1.53万元,下降16.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公用经费中的差旅费及食堂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城管执法改革服装采购及食堂装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2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时且保质保量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所有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11071。

附件下载:

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