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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党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党校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校主要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负责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公务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战其他代表人士及统战工作干部的有关培训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宣传、科研资政,承担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委托合作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开展同有关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二)机构设置。我校内设办公室、培训部、科研部、联络部、后勤部五个二级机构。办公室负责文档、会务、保密、接待、信访稳定、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各项决定决议的安排布置、督促落实;承担组织、人事、考核、信息、计生、政务值班、车辆管理、退休人员等工作;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文件等文字材料。培训部培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公务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战其他代表人士及统战工作干部;承办区委、区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负责主体班教学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承担主体班教学、班务、考核、学风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教研活动;组织教研人员的进修、培训提高。科研部开展科研资政、思想宣传,承担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开展同国内有关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学校刊物的办刊工作;图书阅览室管理工作;学校中心组学习工作。联络部负责各种委托或合作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清华大学教育扶贫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及相关工作;统战相关工作;承办重大活动和相关服务工作。后勤部负责全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物资购置、验收、入库、保管和使用等工作;校内基建、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教室、食堂和招待所的管理和有效利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28.74万元,支出总计828.7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57.69万元、增长45.13%,主要因为人员经费上调、在职人员增加平时考核奖励、事业人员增加绩效考核奖励、区委专题培训班增加;培训费专项收入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增加等原因。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2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74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2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05万元,占65.29%;项目支出287.69万元,占34.7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2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87万元,增长45.1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调、在职人员增加平时考核奖励、事业人员增加绩效考核奖励、培训费专项收入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增加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91万元,增长59.42%。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列在职人员平时考核奖19.6万元、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奖13.9万元;年中追加养老保险、年金等36.81万元;追加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10.9万元;追加公用经费38.25万元;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23.24万元;追加空调采购专项费54.5万元;追加消防管道改造专项经费17.3万元;追加办学成本支出专项经费46万元;追加专题培训班专项经费70.1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69万元,增长45.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支出上调、在职人员增加支出平时考核奖励、事业人员增加支出绩效考核奖励、培训费支出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增加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91万元,增长59.42%。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在职人员平时考核奖19.6万元、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奖13.9万元;增加养老保险、年金等支出36.81万元;追加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10.9万元;增加公用经费支出38.25万元;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23.24万元;增加空调采购支出54.5万元;消防管道改造支出17.3万元;增加办学成本支出专项经费46万元;增加专题培训支出70.1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84.93万元,占82.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题培训和超预期培训支出106.7万元;追加预算购置空调一批54.5万元;追加预算改造消防管道17.3万元;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提标支出47.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9万元,占12.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休养费23.24万元;退休人员未列入预算的退休费26.04万元;增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36.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2万元,占3.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医疗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6.71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75万元,较上年减少5.2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离人员1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68万元、津贴补贴47.39万元、奖金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79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5.53万元、职业年金11.82万元、平时考核奖励97.1万元,退休费34.69万元,生活补助费6.84万元,医疗费7.96万元,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16.71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23.24万元。公用经费144.30万元,较上年增加101.4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4.42万元、水电费3.74万元、邮电费10.74万元、物管费4.28万元,差旅费22.82万元、维修费5万元、会议培训费47.56万元、“三公经费2.03万元、劳务费2.33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福利费4.41万元、交通补贴12.44万元、其他经费13.02万元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车1辆,严格公车管理和使用,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1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8人, 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4.92元,车均维护费3.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4.42万元、水电费3.74万元、邮电费10.74万元、物管费4.28万元,差旅费22.82万元、维修费5万元、会议培训费47.56万元、“三公经费2.03万元、劳务费2.33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福利费4.41万元、交通补贴12.44万元、其他经费13.02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01.43万元,增长236.64%,主要原因今年培训任务增多、运行成本增加,车改后交通补贴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一批54.5万元,其他的有电脑、投影仪、部分办公、教学用具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1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均是严格按照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及实际情况要求申报,有较强的针对性,基本能满足本单位运行需要。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2597198

附件: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