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部门>区财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土中心)的职能职责:

1、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负责符合“两规”集体土地和公益性、开发性国有土地储备工作;有序实施储备土地征收工作;牵头办理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上报工作是统筹全区土地出让、储备、复垦工作。

2、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负责全区户籍制度改革退出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的补偿、管理、处置和盘活利用等工作。

3、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负责办理全区储备国有土地的招拍挂供应前期基础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招拍挂供应方案的初审。

4、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国土分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能职责,区土储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土地储备一科、土地储备二科、土地供应科、土地整治科、财务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7,700.90万元,支出总计7,700.9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8,771.37万元、增长168.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专项预算资金收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7,70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00.9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7,70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30万元,占0.61%;项目支出77,227.60万元,占99.39。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7,70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771.37万元,增长168.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的专项预算资金增加(土地成本返还、危旧改项目专项补助、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422.12万元,增长27,771.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土地出让成本返还等专项资金75346万元;棚户区改造历年专项资金498万元;危旧改历年改专项优惠政策返还1360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70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771.37万元,增长168.59%。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危旧改和棚户区改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422.12万元,增长27,771.75%。主要原因是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75346万元,棚户区改造498万元,危旧改1360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1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经费的预算增加;国防支出1,360.17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0.1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鱼洞老街危旧改项目专项补助人防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3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73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1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加,城乡社区支出75,898.92万元,占97.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898.9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和危旧改优惠政策专项补助和棚户区改造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8.76万元,占0.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2万,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住房保障支出43.11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8万元,主要原因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支出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5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9.79万元,较上年增加17.9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主要用于 市内因公出行、复垦检查、土地储备和出让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管理和控制公车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4.82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土地出让招商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6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1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机1台,打印机1台,相机5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分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探索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深入开展各项绩效评价,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科学合理提供土地供应服务,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区土地储备、招拍挂出让、复垦工作。全年新增储备土地约1517亩。全年完成复垦约249亩,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直拨地票剩余价款约6643.7万。全年出让或转让区属土地32宗约3189亩,实现综合价金约162亿元,新增储备土地约1517亩,复垦约249亩,融资约8.59亿元,置换高成本债务约9.31亿元,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46786。

附件:公开表格

转到第页

共1页    共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