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代表区人民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以社区建设为中心,以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为重点,实现基层基础工作社区化,社区建设社会化。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全面负责,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机构设置。我单位党政综合办事机构6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公益性事业机构5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所、畜牧兽医站。其他派出机构2个,分别是司法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药品中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734.71万元,支出总计3,734.7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256.93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退休后经费减少,税收减少,财力下降等原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73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4.71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73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5.41万元,占49.95%;项目支出1,869.30万元,占50.05%。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3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93万元,下降6.32%。主要原因是财力减少,支出不能全部列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0.63万元,增长40.7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没有包括专款和一些专项支出,这些款项是年底追加安排的支出。如: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220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3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93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财力减少,支出不能全部列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0.63万元,增长40.7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没有包括专款和一些专项支出,这些款项是年底追加安排的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20万元,占24.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1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减少,支出不能全部列报。公共安全支出30.37万元,占0.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减少,支出不能全部列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88万元,占2.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4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经费是年底专项追加的资金,未进入年初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4.29万元,占3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38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定补、低保调标、社保、行政有部分经费是年底专项追加,年初未进入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12万元,占4.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伤残军人医疗费、精神病人医疗费年初未进入预算,他们的医疗费是全额报销;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作的专项追加;城乡社区支出610.01万元,占16.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未进入年初预算,年底追加;农林水支出611.89万元,占16.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9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普查两员补助、松材线虫防治经费、人行便道经费为进入年初预算,是年底追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37万元,占0.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卫生区菜市场整治改造资金未进入年初预算,是年底追加;住房保障支出77.58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调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6.71万元,较上年减少2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作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贴、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58.70万元,较上年减少65.3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减少,支出未全部列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镜)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数量减少,费用减少,公务接待减少,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4.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56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下村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4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减少,驾驶员减少,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8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减少,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17.3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街道检查工作,村居开会、业务培训等工作发生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63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1,448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96元,车均维护费3.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日常公务经费,行政单位的日常公务经费支出285.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城管执法的日常公务经费支出103.17万元,主要用于邮电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26.03万元,下降29.24%,主要原因是财力减少,支出了未列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是洒水车1辆、垃圾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没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万元。主要是我单位购置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农村公路“学府公路”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6万元,对“学府公路”进行路面改造1.6公里。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是解决老百姓生产生活出行难,为乡村振兴打通交通瓶颈。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4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