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巴南区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能是加强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突出妇联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职责,服务妇女发展、提升妇女素质、拓展妇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二)机构设置。设置综合部和基层工作部2个内设机构。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有行政人员5名,退休2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10.26万元,支出总计310.2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7.29万元、增长13.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3.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8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9万元,占45.98%;项目支出165.87万元,占54.0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0万元,较上年减少9.60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0万元,增长11.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49万元,增长77.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89万元,增长18.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69万元,增长79.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24万元,占88.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0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2.6万元、奖金增加3.08万元、2016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7.86万元未纳入2017年年初预算、2016年未休年休假4.88万元未纳入2017年年初预算、2017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增加7.46万元、2017年4.19万元未休年休假未纳入年初预算,元旦春节六一慰问活动经费增加40.28万元、年中追加的项目例如三社联动、对贫困生资助、市对区目标考核及相关工作经费等增加77.1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2万元,占5.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8.76万元和职业年金3.79万元年初无预算,离退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减少7.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1万元,占2.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和个人医疗账户补助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59万元,占3.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2万元,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4.24万元年初无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加1.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95万元,较上年增加2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3.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未休年休假、平时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22.24万元,较上年减少21.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宣传广告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今年我单位严格按接待标准,控制支出,做到不超预算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0万元,原因一是八项规定以来一直厉行节约,确保公务接待支出有降无增;二是2016年7月公务车改革后,公务车运行费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27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经查询2017年年初预算 、会计账上、决算报表均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3.02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万元,八项规定以来一直厉行节约,确保公务接待支出有降无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7万元,八项规定以来一直厉行节约,确保公务接待支出有降无增。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50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1.20万元,下降48.80%,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宣传广告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内公务出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围绕中心抓好引领,组织妇女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半边天”力量。
一是引领妇女岗位建功。召开全区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提高巾帼文明岗创建质量和水平。区工商分局企业注册登记科、龙洲湾街道龙海社区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鱼洞二小校长刘玉霞获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举办三八节纪念活动,通报表扬50名巴南区三八红旗手、20个三八红旗集体,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妇女岗位建新功。重庆博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嘉林、重庆市清华中学校英语教研组长邱利君、巴南区中医院副主任中医师周定伟获评重庆市三八红旗手。
二是引领妇女创新创业。筹建巴南区女性创业者协会,开展女性创业思维启迪、能力提升、项目扶持等工作。建立全区贫困妇女基础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针对贫困妇女举办专门家政服务培训6期,帮助200名妇女实现就业。拓展创业就业帮扶平台,联合区人社局举办“春风送岗位”活动,为广大妇女提供技术工、月嫂、保洁等用工岗位460多个,推荐3名创业妇女参加沃尔玛女性中小企业家培训班。加强与区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密切合作,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128名妇女申请到小额担保贷款2432万元。
三是引领参与“三区联创”。建立367支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且3000余名巾帼志愿者全部完成“志愿重庆”信息系统注册登记工作。举办巾帼志愿服务季活动,发动三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三区联创”知识宣讲、保护母亲河、文明礼仪劝导、义务植树等活动400余场次。
2.深入推进家庭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一是引领依法维权“和家”。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巾帼在行动”活动,开设“巾帼法课堂”,提升妇女维权意识与能力。联合区法院建立家庭观护员机制化解家事纠纷,通过聘请专业家事观护员,以观护员视角破解家事纠纷中当事人的思想顾虑,继而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力度,切实减少家暴发生。耐心细致接待来信来电来访妇女66人次,对影响社会、家庭稳定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群众满意率100%。
二是抓好家庭教育“强家”。开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知识“五进”宣传活动,营造人人重视家教、参与家教的良好氛围。首场活动在区人民广场举办,通过重点解读、案例讲解、有奖问答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让1000余名现场群众对家庭教育知识有了更多了解。实施“百场家庭教育讲座进万家”项目,发动72名家教讲师团成员深入全区“妇女之家”,对监护人进行家教知识培训。开展“飞鸽传亲情”活动,寄送万封“家书”,号召大家重视家教、履职尽责。
三是弘扬文明新风“美家”。继续在全区中小学生、机关干部、村(社区)群众中开展“寻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四项行动,命名陈应学等10个家庭为“巴南十大最美家庭”,许诗琼等58个家庭为“巴南最美家庭”。蒋威正家庭获评重庆十大“最美家庭”,孔相霞等4个家庭获评重庆“最美家庭”。通过“我的家风”故事征集、“大善巴南·最美家风”梦想沙龙、家风家训调查、家训诵读比赛等活动,带动更多家庭向善向上。以“勤俭持家·低碳环保·共建美丽家园”为主题,广泛开展 “节能度夏·低碳纳凉·全家总动员”、“最美家庭阳台(庭院)”征集等活动。
3.群团改革向纵深推进,以需求为导向服务基层妇女群众。
一是建立“订单式”活动开展机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工作,通过召开妇女需求调研会、开展妇女需求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妇女需求,经过科学分类整理,建立符合妇女群众真实需求的项目库,针对性编制妇联服务菜单,对应开展服务项目。目前,已组织开展了“巾帼爱心赶场”、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第四期巾帼大讲堂暨“女性公务形象塑造”主题讲座、经济园区入驻企业台干家属来渝探亲、困境儿童覃杨芯与其在广西阴山监狱服刑的素昧谋面的父亲视频见面等活动。
二是搭建层层负责组织机构。建立区妇联、区妇联执委、镇(街道)妇联、镇(街道)妇联执委、村(社区)妇联、村(社区)妇联执委、妇女小组长、妇女群众自上而下的联系工作制度,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收集员、健康生活指导员、信息技术培训员、困难群众帮扶员和公益事业促进员。同时,建立定期自下而上的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各级妇女工作每月向上级妇联汇报节日慰问情况、巾帼志愿服务等情况。
三是推进网上妇联工作。开通“巴南女性”微信公众号,与重庆妇女网、巴南官方网站等平台及移动互联网等互联互通,加强与网上粉丝和妇女群众的交流互动、分享点赞,“巴南女性”微信公众号传播指数名列全市前茅。组建由镇(街道)妇联主席、区直属妇委会主任等组成100余人的网评、网宣队伍,广泛开展网络宣传引导,力争让妇女群众能够在网上听得到妇联声音、找得到妇联组织、感受到妇联服务。
四是加强社会组织联系引导。在龙洲湾梅家梁和龙海、鱼洞公租房、接龙新正街等四个社区项目化运作“巧手兴家”、“爱心护苗计划”、“依法维权用爱护家”、“家庭教育梦想课堂”等4个直接服务妇女儿童的品牌项目,通过落实财政资金34万元购买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创新妇联工作模式,实现妇联工作社会化转变,有力助推巴南区“三社联动”工作。目前,巧手兴家项目已帮助近80名城乡待业妇女实现居家就业。
4.积极促进民生改善,让广大妇女儿童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是推进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举办“赢在青春期”亲子互动课堂,邀请重庆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秘书长、心理咨询专家童新让30名困境儿童及其“爱心父母”在活动中拉近距离,让孩子敞开心扉感受爱。招募爱心志愿者,参加关爱儿童“心手相牵·快乐成长”主题活动,在提高“爱心父母”关爱能力的同时,增进“爱心父母”与困境儿童之间的距离。发动行业系统妇委会开展关爱儿童活动,让孩子们“生活有护、学业有教、困难有帮、成长有助”。如公安系统爱心志愿者成立“爱心帮帮团”,实施“警察妈妈守护你”行动,对留守女童进行“防侵害”安全教育。
二是深化留守妇女互助组服务品牌。组织开展“邻家巧妇”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葡萄枝蔓引绑技能竞赛,为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双学双比”技能竞赛提供样本,引领各互助组在生产互助之余,开展丰富多彩的技能比赛活动。南泉街道红星村“心手相依温暖你我”互助组、圣灯山镇沿滩村嫂子帮帮团被评为重庆市农村留守妇女“百优”互助组。
三是广泛开展扶危助困活动。开展“迎春送温暖•真情进万家”系列关爱活动,为贫困妇女儿童带去温暖。共计筹资34.8万元,慰问困难妇女儿童1200余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两癌”救助工作,通过严格筛查、主动申报,市妇联划拨全国妇联“两癌”救助金65万元、市级民生专项救助金2万元,惠及“两癌”贫困母亲67人。筹集“春蕾圆梦”助学金35万元,圆194名贫困女童上学梦。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小勤 联系电话:17725119786 邮箱: 289491804@qq.com。
附件: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