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部门>区财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代表区人民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以社区建设为中心,以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为重点,实现基层基础工作社区化,社区建设社会化。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全面负责,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机构设置。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共7个,单户录入6户,其中:行政1个,即街道机关(含参公单位财政所),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文体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政中队)、兽医站,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于鱼洞征地办属于内设机构,故今年没有列报。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鱼洞街道设行政1个,即街道机关;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城镇管理服务中心。二是机构调整情况。鱼洞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变更为9个: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经济发展科(挂统计管理办公室牌子)变更为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科(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变更为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变更为平安建设办公室、安监办变更为应急管理办公室、新增党群工作办公室、新增财政办公室、新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鱼洞街道事业单位变更为7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变更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变更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新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新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增退役军人服务站、撤销区城市管理局所属的环境卫生管理所建制,划入街道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另外撤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的镇街畜牧兽医站建制,现有职责、资产及退休人员划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撤销镇街财政所建制。街道机构改革现已完成人员转隶工作。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将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255.22万元,支出总计14,255.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7.55万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街道财力减少,收入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55.2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67.55万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街道财力减少,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55.2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25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7.55万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街道财力减少,收入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111.93万元,占28.85%;项目支出10,143.28万元,占71.1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25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7.55万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街道财力减少,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22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创国卫、皮罗寺、曹房沟、通堂湾、梨子湾抢险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5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7.55万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街道财力减少,收入减少,减少了环境卫生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22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创国卫、皮罗寺、曹房沟、通堂湾、梨子湾抢险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3.92万元,占16.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08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本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64.00万元,占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了司法调解支出预算。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14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6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48.38万元,占34.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7.62万元,下降34.5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层政权建设专项支出预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7.09万元,占3.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9万元,增长17.66%,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增加了精神病人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6)节能环保支出300.91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4.09万元,下降78.27%,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水体整治、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2,647.05万元,占18.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9.05万元,增长219.69%,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增加了创国卫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8)农林水支出2,193.68万元,占15.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0.68万元,增长154.19%,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一事一议、农胜村、仙池村办公阵地建设、村干部工资待遇专项支出预算。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5.08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增加了创国卫整治专项支出预算。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0.82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增加210.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增加了皮罗寺、曹房沟、通堂湾、梨子湾抢险专项支出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371.55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55万元,增长62.96%,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增加了购房补贴经费支出预算。

(12)其他支出241.60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增加了敬老院建设、新华村健身广场建设都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2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较2017年减少了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考核、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3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20万元,下降15.08%,主要原因是本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咨询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0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77万元,增长360.43%,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增加了三峡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金竹村精准帮扶工程、敬老院建设、新华村健身广场建设专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本年支出60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77万元,增长360.43%,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增加了三峡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金竹村精准帮扶工程、敬老院建设、新华村健身广场建设专项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2万元,下降6.2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03万元,下降15.4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2.00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所购置酒水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环卫所购置酒水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8.4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环卫所购置酒水车一辆,增加了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2.0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3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26万元,下降92.9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3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3.47元,车均购置费12.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22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3.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街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干湾村房屋外立面及人行便道改造、鱼洞街道2018年两违整治、乡镇敬老院整改市场以奖代补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6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鱼轻路10号两栋居民楼堡坎修建、2016年大中型水库(三峡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2017——2018年度直补到社、大江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地流转、新华村农民健身广场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09.71万元。对9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09.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达到了预期目标,效果理想,结果满意。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9.71万元,执行数为1136.58万元,完成预算的93.9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民生资金的按时发放,保障了群众的生活;二是基础设施的改造,即方便了群众又提升了城市品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大江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地流转项目(预算金额99.75万元),因天明5社社员未就流转费分配方案达成一致导致该项目的预算执行金额为76.62万元,执行率为76.8%,二是新华村农民健身广场项目(预算金额为50万元),因所需室内场馆部分没有完善,所以建设进度比较缓慢,预算执行率为0%,该项目预计2019年10月底全部建设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加快未完成项目的评审、建设进度,尽早完成预算资金的支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6230078。

公开报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