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级机关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区级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措施和办法。
2.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管理和服务。承担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消防、绿化保洁等工作;承担礼堂及公共会议室、机关食堂等日常管理和会议服务工作。
3.负责授权管理的区级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办公用房、公用设施设备等管理、修缮和维护。
4.负责制定全区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车辆)的规章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调配、处置的具体规定和办法。
5.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6.负责制定区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区级各部门的公务接待工作进行指导。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政务接待、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职能,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工作秩序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区政府公务接待工作;做好区政府礼堂、公共会议室及区机关接待用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2.综合服务科(节能科)
负责对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水电气、卫生、绿化等进行管理。管理区机关办公用房,制定并组织实施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维修方案;负责机关食堂、镇机关周转房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国有资产。
3.保卫科
负责对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环境秩序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政务接待、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4.公务用车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区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车辆)的规章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调配、处置的具体规定和办法。
5.区接待中心
主要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的公务接待任务;参与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对外接待服务工作;协助区四大班子办公室做好区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完成区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17.61万元,支出总计2,817.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11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支出,如巴南近期发展功能展示中心装修费、油烟治理、监察委楼物业管理费、食堂劳务费用、空调维保费用等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7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0.66万元,占100.00%,较上年决算增加228.84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支出,如巴南近期发展功能展示中心装修费、油烟治理、监察委楼物业管理费、食堂劳务费用、空调维保费用等经费以及上年结转支出46.95万元。,而基本支出减少是其年初预算足额,2月份退休1人所致。年初结转和结余46.9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1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58万元,占22.27%;项目支出2,190.03万元,占77.73%),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11万元,增长12.6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支出,如巴南近期发展功能展示中心装修费、油烟治理、监察委楼物业管理费、食堂劳务费用、空调维保费用等经费以及上年结转支出46.95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7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84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支出,如巴南近期发展功能展示中心装修费、油烟治理、监察委楼物业管理费、食堂劳务费用、空调维保费用等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63万元,增长12.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如规划展厅装修费174.59万元、油烟治理20万元、监察委楼物业管理费、食堂劳务费用、空调维保费用等111.0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95万元,已于本年度按合同规定全部支出。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17.61万元,比上年增加316.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支出,如巴南近期发展功能展示中心装修费、油烟治理和监察委楼食堂空调等经费以及上年结转支出,而基本支出减少是其年初预算足额,2月份退休1人所致。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预算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6.70万元,占95.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03万元,增长14.9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如规划展厅装修费174.59万元、油烟治理20万元、监察委楼物业管理费、食堂劳务费用、空调维保费用等111.04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57万元,占3.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2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3.03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5万元,增长20.20%,主要原因是去年调资增加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48万元,下降11.10%,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2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9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5.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59万元,下降39.66%,主要原因是其是接待办经费直接减少80万元预算所致。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一致。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3.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报废1辆车,减少1辆车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5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报废1辆车,减少1辆车预算。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22.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到我区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8.24万元,下降78.05%,主要原因是接待办经费直接减少80万元预算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4辆;国内公务接待151批次2,60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4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9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4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处理紧急公务、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重大接待、重要任务等应急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23%。主要用于采购行政中心大楼消防器材七氟炳烷检测及充装。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67.9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区级行政中心运行水电费。
2009年10月区级机关新治所搬迁入驻后,为了确保区级行政中心后勤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特报请区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局办理,为此区财政局预算罗列为“区级行政中心运行保障经费”,经费包括行政中心水电气费、物业服务费、职工用餐补贴和食堂用工工资等,至今本项目经费已被财政分项单独罗列若干预算,而本年度需自评报告所罗列的为“区级行政中心运行水电费”。
本项目本年度经费支出为523.2万元(包括水电气费),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全部拨付到位,并按实际发生额度款项列支。
“区级行政中心运水电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实际收付完成经费支出,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果,经费使用合理、合法,无超预算范围使用或其他不当情形。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3.2万元,执行数为5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成本,严禁突破项目预算,确保工作需要和任务完成。二是按公用部门实际抄收用量和计费通知书支付,实行按月缴纳制度。零拖欠,按时足额支付。
2.行政中心职工食堂运行费。
本项目经费是从“区级行政中心运行保障经费”单独罗列出来,现经费包括行政中心1000名干部职工就餐补贴和食堂聘请28名厨师和30名服务员的用工工资。
本项目年度预算经费为401.96万元,其中:干部职工就餐补贴189万元、食堂用工工资212.96万元,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全部拨付到位,并按实际发生额度款项列支。每月按预算申请拨付,零拖欠。
3.原云宾酒楼改制保障经费。
2006年6月为启动原重庆云篆山宾馆地块的星级酒店建设,根据区府办《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第五十二期,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精神,由区财政局拨款30万元成立国有独资公司(即重庆巴南区云篆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岗安置原重庆云篆山宾馆职工,来承包区级机关相关后勤服务,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审核后纳入财政预算,为此区财政局预算罗列了“原云宾酒楼改制保障经费”,并由区财政局核拨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月拨付给重庆巴南区云篆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年度预算经费为239.15万元(重庆市云篆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年经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和工作经费),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了保障该公司的正常运转,所需人员工作经费,实行按月领拨制度,全部拨付到位,并按实际发生额度款项列支。
4.接待办经费。
为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对外形象。2007年组建区政府接待办、成立区政府接待中心,区财政局预算罗列“接待办经费”,2014年2月区政府接待机构划转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其接待办经费随机构调整划转。
本项目年度预算经费为20万元,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全部拨付到位,并按实际发生额度款项列支。全年完成的接待任务200批次、5000人次左右,接待来宾回访满意率达100%,接待服务率达100%。
5.巴南近期发展功能展示中心。
巴南近期发展功能展示中心位于巴南区政府办公大楼1楼大厅,设计面积1350平方米,2014年6月开工建设,2015年1月完工,于2015年8月试运行。展示中心施工合同金额888.75万元。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区领导要求多次修改并按相关程序追加了工程。2017年12月,经区审计局审计,审定施工费用为975.14万元。同时,展示中心项目发生设计、审图、造价咨询、监理等间接费用37.05万元,合计1012.19万元。
巴南近期发展功能展示中心向广大市民展示我区近期发展思路及战略规划,方便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监督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总体规划见识城市,优化展厅环境,展现城市形象,更好地宣传巴南,促进招商引资,是提升巴南形象的重要工程。经征求意见或民意调查,领导和来宾满意度达100%。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全部拨付到位,并按实际发生额度款项列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6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