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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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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0-09-28
重庆市巴南区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总工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巴南区总工会隶属于重庆市总工会,接受巴南区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并负责巴南区内各工会组织的管理工作。
(一)职能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吸引职工群众参加改革,努力完成经济与社会发展任务;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引导和教育职工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
(二)机构设置。单位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综合部和基层工作部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只有区总工会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未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37.05万元,支出总计737.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总体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和会议费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73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总体持平,主要原因是劳模经费减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05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3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总体持平,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和会议费等。其中:基本支出317.08万元,占43.0%;项目支出419.96万元,占57.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一样。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7.0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26万元,总体持平。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和会议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总体持平。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和会议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35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退休人员健康修养,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019年市对区的考核工作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总体持平。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和会议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35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退休人员健康修养,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019年市对区的考核工作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相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55万元,占8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0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做到精简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17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1万元,增长1,05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职工实际社会保险缴费和退休职工退休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12.93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3万元,增长158.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医保垫底,体检等实际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6.40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1万元,增长418.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实际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4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8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6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培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94.0%,主要原因是今年单位实际公务接待支出2起,花费0.1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单位实际公务接待支出2起,花费0.1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是2019年度未发生该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该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用车活动减少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了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总工会到我们去调研工作1次和检查基层工作1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94.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公务接待支出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实际发生2起公务接待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批次,1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6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今年精简会议、培训。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5万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开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9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562.22万元;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财政代扣工会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该项目2019年总体资金500万元,均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已经执行了500万元,完成预算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人员经费166.28万元、机关运行费23.72万元、上缴上级工会经费162.5万元、镇街总工会经费留成87.5万元、金秋助学30万元、困难职工帮扶30万元。二是解决了机关7人的工资和区总工会机关正常的运行。三是支助了60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帮扶了17家困难职工家庭和7名困难职工的重大疾病补助。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做到全区所有的困难职工及时的纳入我们困难职工帮扶系统。下一步改进措施:安排好全区困难职工摸底排除工作,及时准确的实行帮扶救助工作。
劳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该项目2019年总体资金62.22万元,均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22万元,已经执行了62.22万元,完成预算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直辖前劳模生活补助费68人34万元,二是直辖前劳模春节慰问费147人8.82万元。三是劳模疗休养30人共计12万元。四是劳模体检30人共计1.5万元。五是劳模座谈会、劳模表彰会等共计5.9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劳模工作没有创新,比较单一。下一步改进措施:组织劳模进行各种活动,调动积极性。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1) | ||||||
专项名称 |
财政代扣工会经费 |
联系人 |
王鑫66226956 | |||
主管部门 |
区总工会 |
预算单位 |
区总工会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500 |
500 |
500 |
100.0 |
||
其中:市级支出 |
/ | |||||
补助区县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工会法》和《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工发【2016】59号规定,按工会经费分成比例40%部分由区县总工会留成20%,上缴上级工会13%,下拨基层工会7%。解决了机关7人的工资和区总工会机关正常的运行 |
已按文件政策完成工会经费分成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按工会经费分成比例及时拨付上级工会162.5万元,镇街园区下拨87.5万元。 |
按比例完成工会经费分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金秋助学、炎夏送清凉、全区职工活动等工作的开展 |
按照相关文件完成规定慰问任务 |
|||
管理类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
帮扶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
|||
其他说明 |
||||||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 | ||||||
专项名称 |
劳模经费 |
联系人 |
王鑫66226956 | |||
主管部门 |
区总工会 |
预算单位 |
区总工会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62.22 |
62.22 |
62.22 |
100.0 |
||
其中:市级支出 |
/ | |||||
补助区县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市委办公厅文件精神、十二届区委第85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和2004年1月6日区政府和区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对直辖前生活困难的农村和企业劳模给予每年每人5000元的生活补助,直辖前劳模每人600元的春节慰问费,以弘扬劳模精神。每年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经费用于劳模疗休养、体检、座谈会、表彰等。 |
按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劳模慰问,生活补助,体检等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直辖前困难劳模68人生活补助费,每人5000元,共计340000元; |
按文件要求完成慰问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完成党和政府对劳模关心关怀 |
完成党和政府对劳模关心关怀 |
|||
管理类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劳模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达95%以上 |
劳模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达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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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66226956,邮箱4093113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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