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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主要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农村花木产业发展;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全区森林资源的管理;开展林业行政审批,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指导、监督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开展全区古树名木、珍稀树木、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森林公安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负责政府投资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征收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资源管理审批科(行政审批大厅林业窗口)、计划投资科、森林防火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行政单位重庆市巴南区森林公安局(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森林警察支队);参公事业单位巴南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事业单位巴南区退耕还林管理中心、巴南区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等。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次机构改革,区林业局由原5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资源管理审批科、计划投资科、森林防火科)变更为4个内设科室(综合科、资源管理审批科、计划投资科、政工科)。本次机构改革,按市区文件精神,重新组建了区林业局,将原区国土分局、区旅游局、区建委、区水务局、区农委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区林业局,将原区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将森林防火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将行业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五)人员情况。人员编制57名,含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29名;实有人53,含行政26人,事业27人;退休人员25人,遗属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600.17万元,支出总计4,600.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0.05万元、下降26.28%,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600.1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560.54万元,下降25.33%,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0.1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51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1.77万元,下降27.59%,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73.22万元,占30.39%;项目支出3,145.23万元,占69.6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7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采购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0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0.54万元,下降25.33%。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7.49万元,增长68.96%。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18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松毛虫防治项目资金。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1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1.77万元,下降27.59%。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5.77万元,增长65.96%。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18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 保护资金、松毛虫防治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7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系项目采购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6.10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服装费本年度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2.88万元,占3.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8万元,增长21.32%,主要原因是退休费用健康休养费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06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5万元,增长19.5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960.67万元,占2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5.67万元,增长911.23%,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

(5)农林水支出3,209.04万元,占7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6.44万元,增长35.25%,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病虫害防治资金、国土绿化资金、市级林业专项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102.71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5万元,增长103.95%,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住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3.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6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补发平时考核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费用等。公用经费29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9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培训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交通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2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防火特种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11万元,增长46.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防火特种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83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快建设西部木材贸易港 ,赴国外开展招商促进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8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了加快建设西部木材贸易港,开展招商促进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了加快建设西部木材贸易港,赴国外开展招商促进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22.3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防火特种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购置防火特种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3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新购置防火特种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4.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4万元,下降74.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9万元,下降69.0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15元,车均购置费22.30万元,车均维护费2.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9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费用、培训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铜锣山森林防火系统建设项目、区公益林落界咨询服务费、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检查验收费、森林公园修编费、森林督查项目服务费、森林防火特种消防车、松毛虫防治物资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7.95万元。无重点绩效评价。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9万元,执行数为272.5万元,完成预算的47.8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已完成森林资源数量提升目标3.4万亩,二是完成2018年度森林资源质量提升目标为2.8万亩,三是增加农民工就业人数3400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协调各部门落实和下达2019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任务,二是积极筹集资金,落实2019年国土绿化提升项目。

2017—2018年松材线虫除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7—2018年松材线虫除治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5.31万元,执行数为1225.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7-2018年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结束,全区22个镇街和4个国有林场集中除治总面积36.39万亩,除治总株数74.72万株(胸径10厘米以上68.86万株),农户疫木清理13.31万户,焚烧农户疫木疫柴566.8吨。二是经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全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质量检查验收,全区林间除治小班合格率95.9%、农户疫木清理合格率99%,均达到小班合格率90%以上、农户疫木清理95%以上的指标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各镇街和林场松材线虫除治质量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松材线虫除治资金的监管,严禁截留和挪用,保证专款专用。

2018年松墨天牛诱蕊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松墨天牛诱蕊采购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05万元,执行数为85.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除石滩外,其他25个镇街、林场,挂放APF-I型诱捕器4497部,诱捕防治松林面积22.5万亩,全年进行了3次换芯和5次天牛收集,捕获天牛46.5万头,平均每套诱捕器诱杀天牛103头,二是2018年松墨天牛诱捕数量较计划诱杀头数多9.6万头。

森林防火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森林防火系统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4.47万元,执行数为154.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制作不锈钢宣传牌250块,组织区林业局宣传队到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和宣传30次,二是在区林业局办公室建设指挥中心1个;监控森林面积4万亩。

2018年森林防火及宣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森林防火及宣传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万元,执行数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在铜锣山脉的铁厂沟、建文峰、克膝头、狮子山等地各建设视频监控镜头1套,二是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森林防火实施方案,任务完成率100%,全年无森林火灾。

2018年森林管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森林管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8万元,执行数为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落实管护面积有53.4万亩,其中国有林 9.3万亩,集体公益林44.1万亩。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局发〔2019〕200号)要求,我局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3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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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2018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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