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部门>区民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动态管理;负责城乡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普通疾病及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激活、核查等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审批及日常管理;负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疾病医疗救助审批及日常管理;负责扶贫济困医疗基金救助审批及日常管理;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认定工作;负责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负责建档特殊困难家庭的审批及日常管理;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优抚对象、城乡孤儿购买“民政惠民济困保”投保及理赔;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6大节日的慰问工作;信访处理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单位属于参公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独立核算。单位编制人数为7人,均为参公事业人员。年末实有在职人数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287.67万元,支出总计287.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5万元、增长13.60%,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政策宣传费、城乡低保入户公示及表格印刷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增加了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及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287.6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45万元,增长13.60%,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政策宣传费、城乡低保入户公示及表格印刷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增加了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及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6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28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5万元,增长13.60%,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政策宣传费、城乡低保入户公示及表格印刷等项目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增加了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及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59.61万元,占55.48%;项目支出128.06万元,占44.52%。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5万元,增长13.60%。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政策宣传费、城乡低保入户公示及表格印刷等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及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2万元,增长67.79%。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政策宣传费、城乡低保入户公示及表格印刷等项目经费增加;二是追加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84.35万元及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7.3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5万元,增长13.60%。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政策宣传费、城乡低保入户公示及表格印刷等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及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2万元,增长67.79%。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政策宣传费、城乡低保入户公示及表格印刷等项目经费增加;二是追加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84.35万元及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7.3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3.46万元,占91.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68万元,增长64.89%,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务员平时考核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追加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84.35万元及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7.3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9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调薪引起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8.12万元,占6.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4万元,增长208.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务员平时考核等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万元,增长33.38%,主要原因是由于功能科目的调整导致劳务费、办公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81.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5万元,下降70.31%,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与上年数一致。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数一致。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城乡低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8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5万元,下降70.31%,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7.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万元,增长33.38%,主要原因是由于功能科目的调整导致劳务费、办公费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复印件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38779。

 公开报表表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