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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提供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痴呆傻盲人员的救助、教育、护送、安置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治、甄别、救助工作;负责受助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生活管理、教育管理、心理矫治、查询查证、回归家庭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城市街头流浪儿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流浪儿童的资料收集、整理、建档以及对外宣传工作等;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前身是巴南区收容遣送站,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2003年更名为“重庆市巴南区救助管理站”,为区民政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人。本部门实行站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查询科、未保科。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42.62万元,支出总计442.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65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关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救助站改建装修工程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4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65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关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救助站改建装修工程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62万元,占1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4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65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关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救助站改建装修工程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7.07万元,占46.8%;项目支出235.55万元,占53.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2.6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65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关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救助站改建装修工程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57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一是流浪乞讨项目经费减少35万元;二是减少救助流动服务车辆购置等项目经费23.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68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经费增加7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57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一是流浪乞讨项目经费减少35万元;二是减少救助流动服务车辆购置等项目经费23.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68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经费增加79万。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5.9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9万元,增长61.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二是增加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8.95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以及职工体检费。

3)住房保障支出11.22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平时考核奖及购房补贴由主管单位区民政局支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8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及劳务费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21万元,增长920.5%,主要原因是救助站改建装修工程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支出15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21万元,增长920.5%,主要原因是救助站改建装修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33.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7万元,下降90.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救助流动服务车辆购置费23.7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是本年度未发生该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7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救助流动服务车辆购置费23.75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巡逻、护送、安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万元,下降34.35%,主要原因是新购置车辆维修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救助护送返乡受助人员来站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3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8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及劳务费等费用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35.5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79万元,完成预算的66.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9年计划开展救助咨询、劝导巡逻、宣传活动400余次,救助各类对象914余人次,护送回原籍417人次,资助自走、亲戚接领497余人次,救治流浪危重病人及精神病人23人,救助未成年人21余人次。计划使用流浪乞讨救助补助资金79万元。2019年实际出动救助巡逻车近450台次,开展救助咨询、劝导巡逻、宣传活动400余次,发放宣传册、救助咨询卡1万余张。救助各类对象914人次,护送回原籍417人次,资助自走、亲属接领497人次。救治流浪精神病人及危重病人23人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1人次。支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经费、护送费、身份查询甄别费、托养费、医药费等费用79万。二是项目实施加强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行质量;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保障了各项救助政策贯彻落实和各项资金有效使用,极大地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同时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生活保障,流浪乞讨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确保了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联系人
及电话

刘勇   13883114557

主管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预算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救助管理站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20

 120

 79

 66.0%


其中:市级支出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本项目预算投资12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安置及未成年救助保护等方面支出,全年计划救助各类人员914余人,护送返乡417余人,资助自走497余人,救助未成年人21余人次。2019年末实有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精神病人12人,托管安置人员4人。

  2019年实际使用流浪乞讨救助补助资金79万元,全部用于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安置及未成年救助保护等7个方面,全年实际救助总人数914人,其中:在站救助769人,站外救助145人;护送返乡417人,资助自走497人,托管安置4人,精神病及危重病人23人,未成年人21人,农村留守儿童2138人。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人次

914(人次)

914(人次)


质量指标


有效保障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基本生存权益

有效保障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基本生存权益 


时效指标


按照日常工作需求逐步推进

按照日常工作需求逐步推进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了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

确保了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


生态效益指标


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自评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38779

文件下载:

重庆市巴南区救助管理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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