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牵头全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11.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3.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14.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6.职能转变。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17.有关职责分工。(1)与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2)与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会同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重庆市巴南区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属行政单位,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服务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91.73万元,支出总计1291.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3.72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三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7.12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三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8.33万元,占1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9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3.72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三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53.17万元,占42.8%;项目支出738.86万元,占57.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91.7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13.72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三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6.08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9.33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社区治理专项经费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节日慰问经费减少,根据年初预算编制,一部分资金由财政直接分配拨付,本单位未纳入决算编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2.68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5.93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社区治理专项经费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节日慰问经费减少,根据年初预算编制,一部分资金由财政直接分配拨付,本单位未纳入决算编报。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3.82万元,占9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0.55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社区治理专项经费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节日慰问经费减少,根据年初预算编制,一部分资金由财政直接分配拨付,本单位未纳入决算编报。
(2)卫生健康支出28.47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6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及体检费用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9.78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8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19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减少,相关在职人员工资津贴、保险、平时考核、目标考核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目标考核奖等。公用经费12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5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增加78.96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较上年数增加。本年支出45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96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较上年数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以及公车出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2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42.0%,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1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相关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1.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领导、市内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7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邮电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93.7%,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1%。主要用于采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738.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较好,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占100.0%。通过社区治理专项,推进了“三社联动”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更加明显,城乡社区更加富有活力,形成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三社联动”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逐年扩大,社会工作群众知晓率、社会各方力量和“三社”的满意率显著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
财政处室 |
社保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王瑜 |
联系电话 |
66238779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980.3 |
1288.33 |
1288.33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0年,巴南区民政局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困难群体、养老问题,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着力健全本区的养老事业、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缩小城乡差距、保障民生。争取在2020年底完成当年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人员的补贴,并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 |
1、按照国家政策,截止2020年底,符合城乡低保对象的农村、城市低保人员准时享受低保金,受益低保对象12140人;2、城乡低保保障比按照标准比率达到1:0.8;3、对有意向的特困人员供养率达到100%;4、截止2020年底,全区特困人员对象6876人,已按照标准发放救助资金;5、截止2020年底,临时救助对象全年合计1365人,解决了群众急需的困难问题;6、截止2020年底,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28人;7、截止2020年底,享受养老补贴人数全年达1820人;8、截止2020年底,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全年达100%;新增了养老床位数419张;9、截止2020年底,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有5个镇街启动,全区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达到21个;10、截止2020年12月底,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补贴发放到位,并按照要求成功完成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 |
1、按照国家政策,截止2020年底,符合城乡低保对象的农村、城市低保人员准时享受低保金,受益低保对象12140人;2、城乡低保保障比按照标准比率达到1:0.8;3、对有意向的特困人员供养率达到100%;4、截止2020年底,全区特困人员对象6876人,已按照标准发放救助资金;5、截止2020年底,临时救助对象全年合计1365人,解决了群众急需的困难问题;6、截止2020年底,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28人;7、截止2020年底,享受养老补贴人数全年达1820人;8、截止2020年底,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全年达100%;新增了养老床位数419张;9、截止2020年底,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有5个镇街启动,全区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达到21个;10、截止2020年12月底,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补贴发放到位,并按照要求成功完成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城乡低保对象 |
万人 |
≥ |
1.2 |
1.2 |
1.2 |
100 |
10 |
10 |
是 | ||||||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比 |
元 |
= |
1:0.8 |
1:08 |
1:08 |
100 |
10 |
10 |
是 | ||||||
对有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5 |
是 | ||||||
特困人员对象 |
万人 |
≥ |
0.68 |
0.68 |
0.68 |
100 |
10 |
10 |
是 | ||||||
临时救助对象人次 |
万人次 |
≥ |
0.09 |
0.13 |
0.13 |
100 |
5 |
5 |
是 | ||||||
流浪乞讨救助总人数 |
人次 |
≥ |
600 |
628 |
628 |
100 |
10 |
10 |
是 | ||||||
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人数 |
人 |
≥ |
1500 |
1820 |
1820 |
100 |
10 |
10 |
是 | ||||||
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年新增养老床位数 |
张 |
≥ |
200 |
419 |
419 |
100 |
5 |
5 |
是 | ||||||
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个 |
= |
5 |
5 |
5 |
100 |
5 |
5 |
是 | ||||||
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
个 |
= |
21 |
21 |
21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社区治理专项资金 |
项目编码 |
01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
财政 处室 |
社保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杨毅 |
联系电话 |
1398306749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61.38 |
161.38 |
161.38 |
100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0年,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总体目标,通过强化“三社联动”资金保障,以专业社会工作为主线,以满足居民需求、实现“善治”为导向,建立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项目化运作模式为途径的“三社联动”机制,推动“三社”优势互补、有机联动、互惠融合、协调发展。 |
2020年,推进“三社联动”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更加明显,城乡社区更加富有活力,形成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三社联动”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逐年扩大,社会工作群众知晓率、社会各方力量和“三社”的满意率显著提升。 |
2020年,推进“三社联动”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更加明显,城乡社区更加富有活力,形成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三社联动”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逐年扩大,社会工作群众知晓率、社会各方力量和“三社”的满意率显著提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培育城乡社区社会组织 |
个 |
= |
80 |
80 |
80 |
100 |
10 |
10 |
是 | ||||||
孵化社会组织 |
个 |
= |
5 |
5 |
5 |
100 |
10 |
10 |
是 | ||||||
举办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班 |
期 |
= |
5 |
5 |
5 |
100 |
10 |
10 |
是 | ||||||
举办文化沙龙 |
期 |
= |
1 |
1 |
1 |
100 |
10 |
10 |
是 | ||||||
实施2020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个 |
= |
39 |
39 |
39 |
100 |
10 |
10 |
是 | ||||||
2019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项目资金投入 |
万元 |
= |
161.38 |
161.38 |
161.38 |
100 |
10 |
10 |
是 | ||||||
政策宣传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是 | ||||||
满意度 |
% |
≥ |
90 |
90 |
90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由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部门社区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38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