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2018年度,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度一致,为公益一类财政预算补助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单位构成。是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15人。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80.13万元,支出总计380.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9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已完成,专项经费收入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80.1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8.57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已完成,专项经费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13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9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已完成,专项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01.82万元,占79.40%;项目支出78.30万元,占20.6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7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已完成,专项经费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43万元,增长27.26%。主要原因是增加超额绩效参考线,增加公用经费定额,增加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部分及月补贴住房补贴;新增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9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已完成,专项经费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43万元,增长27.26%。主要原因是增加超额绩效参考线,增加公用经费定额,增加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部分及月补贴住房补贴;新增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24万元,占7.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51%,与上年基本一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2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3.17%,与上年基本一致。
(3)农林水支出311.81万元,占82.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91万元,增长25.78%,主要原因是增加超额绩效参考线,公用经费定额,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化验室仪器设备及运行维护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项目等。
(4)住房保障支出29.76万元,占7.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3万元,增长153.7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增加、补交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部分及月补贴住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0.73%。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0万元,增长72.9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调整、通讯补贴、非编人员劳动报酬填报口径变更造成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8.8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7.6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品一标”认证企业数量多,抽样检测数量大,监督监管的工作任务量重,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2018年车辆未进行大修,公车运行维护成本降低。
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三品一标”实验室检测工作交流0.09万元、农业部农产品绿色食品抽样0.04万元,“三品一标”监管交流及工作会0.13万元,考察学习农业物联网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0.04万元,农业部风险评估抽样调研0.0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58.7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5.2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1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气相色谱仪及其相关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8.30万元。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化验室仪器设备运行及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完成农产品农残快速抽检3278个(批),22个镇街完成3056个(批),中心完成222个(批),检测合格率100%;二是中心完成295个(批)定量检测样品抽检任务,其中蔬菜98个(批),水果177个(批),大米9个(批);食用菌3个(批),茶叶8个(批)。样品中154个(批)来源于生产基地,141个(批)来源于市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通过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分析,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区检测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二是加大对全区农产品抽检量,通过监管,促进企业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邮箱:158959780@qq.com
联系电话:62417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