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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业务政策咨询、宣传,对全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实施统一征缴管理和按规定支付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待遇。

(二)机构设置。区社保局是区人力社保局下属二级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部门经费为独立一级核算单位,现有人员编制78名,实有在职人员69名,退休6名,由于工作需要另聘用42名临时人员。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将我局现有的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审核、稽核、特病的社保等职能职责划转至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医保职能职责划转至医保局。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还未完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571.53万元,支出总计4,571.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68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原因为基本支出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的调增。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545.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28.96万元,增长5.30%,主要原因是原因为基本支出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的调增。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5.03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6.4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47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7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的调增其中:基本支出1,949.93万元,占43.59%;项目支出2,523.14万元,占56.4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96万元,增长271.6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由于对方账号错误,退票后无法支出,结余46.21万元,基本支出结余52.2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4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96万元,增长5.3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的调增,军转干生活补贴,民办教师生活补贴市级专项资金的下达。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7.22万元,增长42.13%。主要原因是军转干生活补贴、民办教师补贴市级专项经费预算下达1347.2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4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7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7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的调增,军转干生活补贴,民办教师生活补贴市级专项资金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5.26万元,增长39.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的调增,军转干生活补贴,民办教师生活补贴市级专项资金的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96万元,增长271.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由于对方账号错误,退票后无法支出,结余46.21万元,基本支出结余52.24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63.40万元,占95.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5.59万元,增长33.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的调增,军转干生活补贴,民办教师生活补贴市级专项资金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87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8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28.81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8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89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动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等。公用经费76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10万元,增长21.2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由2万元/人/年增加至4.5万元/人/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福利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4万元,下降74.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32.1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1.8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他区县社保局到我局调研学习时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0万元,下降94.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万元,下降67.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5.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差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10万元,增长21.23%,主要原因是办公成本、印刷资料量、其他商品服务等的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安全设备等办公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8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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