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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水质工作。组织开展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采集和报送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负责区管水功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和调查评价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江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重庆市巴南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做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评估和综合防治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实施、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三峡库区移民对口支援与经济合作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水利培训和技术推广。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7.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区级应对自然灾害指挥领导机构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和综合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组织综合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宣传、舆情分析、水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2.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专家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培训、职称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党委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3.财务科。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中央和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的审计监督;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4.法规审批科。负责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区级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负责水资源、河道堤防、水利工程、移民等水利系统所有的备案、登记、审批(含初审)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水利系统教育、行业技术培训、行业交流合作及水利科技等工作。

5.规划建设科。负责拟订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衔接沟通,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以上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变更报告、水利专项报告的报送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工程管理日常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具体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质量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6.水资源科(全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监测监督管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评估和预防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负责区管水功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与评价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河流及水库等有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和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级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统一调控和调度蓄水工程设施水量。提出水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意见,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贯彻执行河长制相关管理制度,承办区级总河长会议,落实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定并分解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并监督实施。

7.水利科。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水库大坝及水闸的注册登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监测。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划界。指导和监督村镇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组织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采集报送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山洪灾害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组织全区河道堤防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河道管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和定界,组织编制河道岸线综合利用管理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采砂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8.移民工作科。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增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审核、登记和申报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及后期扶持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三峡对口支援、经济合作等工作。负责三峡工程(巴南库段)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三峡后续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牵头承担三峡后续项目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牵头负责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三峡水库蓄退水安全和运行调度有关工作。配合落实三峡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三峡库区基金的使用管理。牵头负责三峡水库综合监管及相关工作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无纳入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原移民局与原水务局合并为区水利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原移民局与原水务局合并为区水利局一级预算单位,收支合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004.66万元,支出总计5,004.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7.20万元、下降29.8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00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7.20万元,下降29.8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4.6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00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7.20万元,下降29.8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57.75万元,占25.13%;项目支出3,746.90万元,占74.8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04.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27.20万元,下降29.8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3.91万元,下降44.2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6.30万元,下降40.91%。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巴南区南线农水饮水项目支出420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3.91万元,下降44.2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6.30万元,下降40.9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巴南区南线农水饮水项目支出420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5.31万元,占7.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11万元,增长68.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合并后人员增加,故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9.47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合并后人员增加,故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263.38万元,占7.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3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染防治攻坚战-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111万元;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三批)152.38万元。

(4)农林水支出2,959.50万元,占81.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3.60万元,下降50.0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巴南区南线农水饮水项目支出420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01.30万元,占2.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40万元,增长153.8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合并后人员增加,故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7.98万元,增长96.7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合并后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2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35万元,增长55.7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合并后支出事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租车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5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6.70万元,增长130.17%,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观景口水库东温泉镇移民统建安置房划拨土地成本返还1131万元。本年支出1,35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6.70万元,增长130.1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观景口水库东温泉镇移民统建安置房划拨土地成本返还113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8万元,增长79.69%,主要原因是年初数为原区水务局的数据,2019年支出数为机构改革2个单位合并后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41万元,增长514.85%,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数仅为原水务局数据,2019年支出数为因机构改革(原水务局及原移民局合并)合并后发生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9.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保障用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购买应急保障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购买应急保障用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47.32%,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购车辆因12月份购买未发生维修保养费等费用,故本年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新购车辆增加了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1.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6万元,下降83.0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40.91%,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接待费为因机构改革(原水务局及原移民局合并)合并后发生的费用,上年数仅为原区水务局费用,故2019年公务接待费超上年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66元,车均购置费19.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租车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35万元,增长55.72%,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合并后2个单位发生的费用,上年决算数仅为原区水务局的费用。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79.17%,主要原因是严格会议费支出,减少会议次数及参会人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合并后2个单位发生的费用,上年决算数仅为原区水务局的费用,故今年增加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无人机、宣传手册、宣传单、河长制工作主题宣传活动、会议室音响设备等支出86.15万元;台式电脑、空调机、公务用车、视频会议摄像头等支出42.3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3962.2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完成较好,完成率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河长办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3.2万元,执行数为36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确保2019年区河长办及全区22个镇街,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全面开展对全区河库的清漂保洁工作,巩固河长制推行以来的保洁成果,推进一河一策方案实施;二是对各级河长及镇街河长办进行业务培训,及时发现并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为加强河道管理,拟用无人机,对河道进行定期巡查,提高巡河效率、降低巡河成本;四是推动一河一策方案实施;五是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水保障和支撑,为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的幸福生活创造了较好的物质硬件条件;六是改善居民饮水水质;七是较好地解决河库污染问题;八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社会稳定和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河流水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农村河道中还存在冲刷损毁、水土流失的情况,疏浚和治理有待加强;三是河道共防共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河长调度,确保河长制工作整体推进顺利;二是科学编制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三是深化水质监管,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和研判,确保有效提升水质;四是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乡村河道疏浚整治等专项行动;五是改革管护模式建立,推广以河定人、以河定资金等长效管护模式;六是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督导取得实效。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填表单位(盖章):区水利局





专项(项目)名称

2019年河长办专项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聂兵13608385273

主管部门

区水利局

实施单位

区河长办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63.2

总量

361.5

100%

其中:财政资金

363.2

其中:财政资金

361.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全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联合执法以及培训宣传等方面工作,提高河长制工作水平和河长履职能力,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努力探索建立河库保护长效机制。

改善河库水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社会稳定和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确保2019年区河长办及全区22个镇街,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全面开展对全区河库的清漂保洁工作,巩固河长制推行以来的保洁成果,推进一河一策方案实施

全区各镇街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水环境持续向好

100%


质量指标

对各级河长及镇街河长办进行业务培训,及时发现并提高工作效率

对全区22个镇街、村居河长及河长办分片区进行集中培训,效果良好

100%


时效指标

为加强河道管理,拟用无人机,对河道进行定期巡查,提高巡河效率、降低巡河成本

无人机对河库进行巡查,大大提高巡河效率,对违钓人员喊话劝离

100%


成本指标

推动一河一策方案实施

全年一河一策有序实施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水保障和支撑,为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的幸福生活创造了较好的物质硬件条件。

发布总河长令,实施全区“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有效改善河库水质

100%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居民饮水水质

改善居民饮水水质

100%


生态效益指标

较好地解决河库污染问题

较好地解决河库污染问题,让每条河流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流。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社会稳定和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推动社会稳定和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00%


管理类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

群众满意

95%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3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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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机关.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