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
4.组织实施废水、废气、噪声等的排污申报登记,负责排污费征收、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5.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6.参与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投诉纠纷的调查处理;
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9.牵头负责信访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10.负责安全检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等专项执法行动;
11.负责本单位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2.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巴南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是区环境保护局下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根据巴南编委发〔2008〕58号文核定,支队编制30名,实际在编人员28人,退休人员1人。内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应急处置科、执法科、综合业务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67.43万元,支出总计567.4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94.86万元、增长20.07%,主要是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15号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巴南府办财[2017]21号增加公用经费、巴南预指调整[2017]5号增加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6号增加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经建科追加[2017]10号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经建科调整[2017]11号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6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43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6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94万元,占97.98%;项目支出11.49万元,占2.02%。
本部门2017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96万元,增长20.10%。主要原因是增加非在编人员2名、人员调资、社保缴费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74万元,增长34.24%。主要原因是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15号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巴南府办财[2017]21号增加公用经费、巴南预指调整[2017]5号增加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6号增加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经建科追加[2017]10号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经建科调整[2017]11号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86万元,增长20.07%。主要原因是增加非在编人员2名、人员调资、社保缴费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74万元,增长34.24%。主要原因是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15号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巴南府办财[2017]21号增加公用经费、巴南预指调整[2017]5号增加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6号增加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经建科追加[2017]10号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经建科调整[2017]11号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86万元,占10.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7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4万元,占4.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节能环保支出437.15万元,占77.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等;住房保障支出48.08万元,占8.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5.45万元,较上年增加114.6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15号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巴南预指调整[2017]5号增加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6号增加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经建科追加[2017]10号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经建科调整[2017]11号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30.49万元,较上年增加8.48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污染风险源检查,环境监管执法利剑行动、环保"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田园"五大行动等增加了公用支出,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化管理,严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一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4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行政执法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驾驶员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驾驶员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4.7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风险源检查,环境监管执法利剑行动、环保“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田园"五大行动检查等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3.6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8.48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环境污染风险源检查,环境监管执法利剑行动、环保“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田园”五大行动等增加了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环境在线监测监控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49万元。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照绩效目标申请表的内容,对项目绩效进行了认定。该项目预算数为11.49万元,执行数为1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是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1次,二是保障环境应急指挥平台40余台设备正常运行,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设定。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方露,联系电话023-8980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