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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法规的贯彻实施意见。

2. 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区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参与拟订本区主体功能区划。

3. 组织调查和处理本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组织编制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响应、事故损失评估、事后恢复工作;开展风险源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体系及能力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及本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4.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经济开发计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及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区政府提出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意见,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 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8. 负责本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本区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9. 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0. 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指导生态镇村建设。

11. 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 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本区的履约活动和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的有关工作。

13. 指导和协调各镇街、各单位(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14.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污染防治科、生态环境保护科、环保督查与法制科、辐射和固体废物管理科,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巴南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巴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及巴南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338.54万元,支出总计2,338.5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95.92万元、增长42.37%,主要原因是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15号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巴南府办财[2017]21号增加公用经费、巴南预指调整[2017]5号增加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6号增加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经建科追加[2017]10号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经建科调整[2017]11号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巴南府办财[2016]99号环保涉铅企业关停补助、巴南府办财[2017]61号2017年创卫环保专项整治资金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27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1.9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20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79万元,占24.16%;项目支出1,675.84万元,占75.8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8.91万元,较上年增加62.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项目结转0.91万元;二是政府采购未完成项目新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结转1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7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3.55万元,增长104.97%。主要原因是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15号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巴南府办财[2017]21号增加公用经费、巴南预指调整[2017]5号增加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6号增加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经建科追加[2017]10号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经建科调整[2017]11号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巴南府办财[2016]99号环保涉铅企业关停补助、巴南府办财[2017]61号2017年创卫环保专项整治资金等。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1.67万元,增长345.22%。主要原因是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15号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巴南府办财[2017]21号增加公用经费、巴南预指调整[2017]5号增加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6号增加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经建科追加[2017]10号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经建科调整[2017]11号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巴南府办财[2016]99号环保涉铅企业关停补助、巴南府办财[2017]61号2017年创卫环保专项整治资金、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30号执法办案补助、巴南府办财[2017]45号《巴南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巴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编制经费、渝财建[2016]415号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渝财建[2016]602号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编制经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3.58万元,增长40.20%。主要原因是巴南府办财[2016]99号增加环保涉铅企业关停补助、巴南府办财[2017]61号2017年创卫环保专项整治资金、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30号执法办案补助、巴南府办财[2017]45号《巴南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巴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编制经费、渝财建[2016]415号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渝财建[2016]602号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编制经费等(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9.33万元,增长333.01%。主要原因是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15号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巴南府办财[2017]21号增加公用经费、巴南预指调整[2017]5号增加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6号增加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经建科追加[2017]10号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经建科调整[2017]11号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巴南府办财[2016]99号环保涉铅企业关停补助、巴南府办财[2017]61号2017年创卫环保专项整治资金、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30号执法办案补助、巴南府办财[2017]45号《巴南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巴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编制经费、渝财建[2016]415号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渝财建[2016]602号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编制经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84万元,占3.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从2017年3月起纳入社保系统管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2万元,占0.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节能环保支出2,090.92万元,占94.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6.5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15号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巴南府办财[2017]21号增加公用经费、巴南预指调整[2017]5号增加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6号增加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经建科追加[2017]10号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经建科调整[2017]11号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巴南府办财[2016]99号环保涉铅企业关停补助、巴南府办财[2017]61号2017年创卫环保专项整治资金、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30号执法办案补助、巴南府办财【2017】45号《巴南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巴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编制经费、渝财建[2016]415号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渝财建[2016]602号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编制经费等。住房保障支出28.44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28万元,较上年增加122.5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15号增加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巴南预指调整[2017]5号增加养老保险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预算国库科调整[2017]6号增加职业年金2017年3-12月单位缴纳部分、经建科追加[2017]10号2017年住房补贴月补贴、经建科调整[2017]11号在职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30%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29.51万元,较上年增加24.12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污染风险源检查、重金属污染防治、环保"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田园"五大行动、次级河流巡查等环保专项行动增加了公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8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2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保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驾驶员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驾驶员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1.8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风险源检查,重金属污染防治、环保"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田园"五大行动检查、次级河流巡查、生态文明建设等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9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1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4.12万元,增长22.89%,主要原因是环境污染风险源检查、重金属污染防治、环保"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田园"五大行动、次级河流巡查等环保专项行动增加了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房屋4256.6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763.45平方米,其他用房493.24平方米,主要为地下室。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4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选址建设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2.9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巴南区涉铅铬场地整治项目、巴南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84.7万元。包括环评报告表项目评审经费、2017年创国卫环保专项整治资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编制经费、环保涉铅企业关停补助、黄溪河生态修复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费、《巴南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巴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编制经费等项目。我局组成了项目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承办部门相关人员汇报,检查档案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照绩效目标申请表的内容,对完成情况进行认定。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1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4.7万元,执行数为545.39万元,完成预算的80%,较好的完成了预算绩效设定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岳安维,联系电话:023-6255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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