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巴南区光荣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负责辖区内未满16周岁的烈士烈属、孤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收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光荣院成立于195910年,于2005年纳入区财政一级预算,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事业编制6个,在职事业5人,临聘人员3人。光荣院宗旨是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的。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48.33万元,支出总计348.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2万元、下降9.61%,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支出、专项维护装修项目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48.3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6.78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支出、专项维护装修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3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4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2万元,下降9.61%,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支出、专项维护装修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97.43万元,占56.68%;项目支出150.91万元,占43.3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8万元,下降9.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77万元,增长65.43%。主要原因是实施了部分专项维护装修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2万元,下降9.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77万元,增长65.43%。主要原因是实施了部分专项维护装修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7.20万元,占79.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4万元,增长38.01%,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福彩公益金支出52.0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8万元,占2.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万元,增长92.52%,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医疗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9.34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3万元,增长102.60%,主要原因是追加住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7万元,增长44.14%,主要原因是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2万元,增长130.7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劳务费增加23.45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7.29万元、工会经费增加1.7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6万元,下降40.87%,主要原因是专项维护装修项目减少。本年支出5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6万元,下降40.87%,主要原因是专项维护装修项目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44.6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3万元,下降32.3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主要用于服务院内老人和到主管部门区民政局办公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41.33%,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万元,下降32.31%,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内其他单位机构到院慰问看望老人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60.00%,主要原因是到院慰问看望老人次数较往年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下降32.47%,主要原因是到院慰问看望老人次数较往年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为院内集中供养优抚老人服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集中供养老人宿舍电梯。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院对优抚对象日常用品、参观、丧葬费,消防设施安装及维护,优抚对象居住环境绿化,优抚对象宿舍水电气及闭路收视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强化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在职责履行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419139

重庆市巴南区光荣院.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