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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3MB18511491/2021-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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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南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7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7
重庆市巴南区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巴南区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是经巴南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南温泉旅游风景区,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负责组织实施南温泉景区规划、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景区设施管护、执法检查、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经巴南区编制委员会确定,我单位编制人数17人,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数16人。内设机构6个,为办公室、财务科、建设管理科、宣传营销科、景区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三)单位构成。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019.56万元,支出总计2,019.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0.5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南温泉商业街入驻商铺装修补贴。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35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南温泉商业街入驻商铺装修补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1.5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8.0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9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7.67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南温泉商业街入驻商铺装修补贴。其中:基本支出487.31万元,占24.4%;项目支出1,511.37万元,占75.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17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合计为108.06万元,包括当年结转项目支出76.66万元(其中:景区管护费62.36万元,景区环卫保洁费4.24万元,旅游发展专项经费10.05万元),历年结转项目经费31.4万元(系温泉大道前期建设资金,2019年底经请示区财政局同意,将该笔指标调整为支付孔园林森别墅环境整治工程及南泉十二景维护工程质保金)在2020年全部支出。2020年景区环卫保洁结转和结余20.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9.5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0.5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增加南温泉商业街入驻商铺装修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72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增加南温泉商业街入驻商铺装修补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9.03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增加南温泉商业街入驻商铺装修补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8.0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04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增加南温泉商业街入驻商铺装修补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6.2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增加南温泉商业街入驻商铺装修补贴。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17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合计为108.06万元,包括当年结转项目支出76.66万元(其中:景区管护费62.36万元,景区环卫保洁费4.24万元,旅游发展专项经费10.05万元),历年结转项目经费31.4万元(系温泉大道前期建设资金,2019年底经请示区财政局同意,将该笔指标调整为支付孔园林森别墅环境整治工程及南泉十二景维护工程质保金)在2020年全部支出。2020年景区环卫保洁结转和结余20.89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2.54万元,占7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36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追加南温泉商街入驻商铺装修补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5.49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2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垫底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15.48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7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按照2020年部门决算列报口径退休人员医保垫底资金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326.58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5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用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和追加建文古道提档升级一标段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26.9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3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45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发了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目标考核奖等。公用经费13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9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6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历年市专项花溪河景观整治工程经费。本年支出19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6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历年市专项花溪河景观整治工程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3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小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79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3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小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与上年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成本小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3万元,下降59.2%,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3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南温泉景区整体打造策划、考察、招商引资,接收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81.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景区环卫保洁服务外包、解放重庆历史陈列馆建设和建文古道提档升级一标段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60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较好,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占10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景区管护费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行财科 | 项目 联系人 | 何涛 | 联系电话 | 1375292223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00 | 300 | 100%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本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对南温泉景区日常绿化美化、配套设施设备维护、景区路灯照明及维护、景区提档升级等,提升景区旅游设施质量。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对南温泉景区日常绿化美化、配套设施设备维护、景区路灯照明及维护、景区提档升级等,有效提升景区旅游设施质量,全部达到年初设定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道路面积 | 万平方米 | = | 15.63 | 15.63 | 100 | 10 | 10 | 是 | ||||||
水体面积 | 万平方米 | = | 12.25 | 12.25 | 100 | 10 | 10 | 是 | ||||||
绿地面积 | 万平方米 | = | 12.7 | 12.7 | 100 | 10 | 10 | 是 | ||||||
质量达标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维护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提升景区旅游设施质量 | = | 有效提升 | 有效提升 | 100 | 20 | 20 | 是 | |||||||
游客满意度 | % | ≧ | ≧95 | =95% | 100 | 20 | 20 | 是 | ||||||
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应华023-6284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