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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疾病预防与控制、疫源地消毒及病媒生物控制、实施本辖区计划免疫、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监测、报告、预警、调查和处置,以及健康危害因素、食品安全风险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控制,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1科,即:办公室、财务科、物资保障科、质量管理科、传染病防控与免疫规划科、慢性病与地方病防控科、卫生检验科、学校卫生与职业卫生科、环境卫生与食品卫生科、戒毒治疗科、健康教育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四)人员情况。人员编制80名,含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80名;实有69人,含行政0人,事业69人;退休人员31人,遗属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263.08万元,支出总计3,263.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9.91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及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资金的减少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26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9.91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及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资金的减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7.69万元,占99.2%;事业收入25.39万元,占0.8%。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26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9.91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及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资金的减少等,其中:基本支出1,794.96万元,占55.0%;项目支出1,468.12万元,占45.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37.6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25.6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及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资金的减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5.6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及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资金的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9.53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增补了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的健康体养费,追加了基本公卫项目区级配套经费、疫苗冷链车购置费、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资金、新冠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基本公卫项目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疾病预防控制市级补助资金、重大传染病中央补助资金等。此外,年初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5.6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及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资金的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9.53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增补了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退休人员的健康体养费,追加了基本公卫项目区级配套经费、疫苗冷链车购置费、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资金、新冠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基本公卫项目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疾病预防控制市级补助资金、重大传染病中央补助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3.5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8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职工死亡抚恤金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增加,职工工资调整造成职工社保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906.19万元,占8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5.13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相关的项目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98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2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按职工统发工资为基数,实际缴纳是按统发工资加上所有的绩效工资为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52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市级目标考核费及社保缴费、新进职工工资支出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及离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34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5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水电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租赁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专用材料费、委托加工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42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新购冷链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23.4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费用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新购冷链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4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防控、卫生监测采样及基本公卫宣传等车辆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严格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6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在年中新购冷链车一辆。

公务接待费0.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单位交流学习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员略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09元,车均购置费23.40万元,车均维护费2.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检验检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468.1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区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

项目编码


自评总分(分)

100

主管

部门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财政

处室

社保科

项目

联系人

朱小玲

联系电话

6622222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550.52

550.52

550.52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内,区疾控中心购置新冠疫情防控所需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物资耗材及物资储备,对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完成率100%,严控输入病例,严防疫情扩散。

2021年内,区疾控中心购置新冠疫情防控所需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物资耗材及物资储备,对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完成率100%,严控输入病例,严防疫情扩散。

2021年内,区疾控中心购置新冠疫情防控所需检验检测仪器设备112台(套)74.21.2万元、购置防护物资耗材、储备物资437.50万元,工作运转经费38.81万元,检测核酸样本19万余件,做到应检尽检,完成率100%,较好地做到了严控输入病例,严防疫情扩散。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检验对象数量

万件

18万件

18万件

19万件

100

20

20

检验准确率

%

99%

99%

100%

100

20

20

尽检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

检测设备利用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

防控物资储备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

辖区疫情防控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

应急反应速度

小时

2小时

2小时

2小时

100

10

10

说明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区疾控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


自评总分(分)

100

主管

部门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财政

处室

社保科

项目

联系人

朱小玲

联系电话

6622222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391.29

391.29

391.29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内,区疾控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12个项目及新增加19个项目技术指导工作,覆盖23个镇(街);水和环境监测覆盖率100%、职业卫生监测覆盖率100%、地方病防治监测覆盖率100%、食品风险监测抽样检测率10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率≥2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

2021年内,区疾控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12个项目及新增加19个项目技术指导工作,覆盖23个镇(街);水和环境监测覆盖率100%、职业卫生监测覆盖率100%、地方病防治监测覆盖率100%、食品风险监测抽样检测率10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率≥2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

2021年内,区疾控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12个项目及新增加19个项目技术指导工作,覆盖23个镇(街);水和环境监测覆盖率100%、职业卫生监测覆盖率100%、地方病防治监测覆盖率100%、食品风险监测抽样检测率10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1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7.5%,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为67.7%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20

2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60%

67.5%

100

10

10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60%

67.7%

100

10

10

水和环境监测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

职业卫生监测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

食品风险监测抽样检测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5%

25%

25.1%

100

20

2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的自评项目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3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