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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3009307113F/2021-0002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信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信访办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4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4
重庆市巴南区信访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协调推动全区信访工作。
2、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3、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4、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向镇街、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市、到区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6、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督促、检查、指导镇街、部门、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建立完善信访信息、社情民意汇集分析、研判机制,组织开展信访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8、统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
9、负责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按照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0、抓好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负责网上信访工作,指导全区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巴南区信访办公室行政编制10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内设综合科(干部下访群众服务科)、接访办信科(人民建议征集办)、复查督查科、信访稳定协调科4个科室;下辖:重庆市巴南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六级职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3个,内设综合科、网络舆情科、民生110办公室3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重庆市巴南区信访办公室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财政收支由本部门统一核算。
(四)人员情况。
区信访办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职在编25人,其中:行政11人, 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13人。退休人员2人,享受遗属补助2人。区信访办现有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23.11万元,支出总计1023.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8万元,下降51.96%,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23.11万元,支出总计1023.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3.11万元,占1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23.11万元,支出总计1023.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10.44万元,占59.67%;项目支出412.67万元,占40.33%。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23.11万元,支出总计1023.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25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3.11万元,支出总计1023.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8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费、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25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0.44万元。其中:人员费51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63万元,下降18.21%,主要原因是平时考核、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应休未休公休假等支出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2万元,下降24.1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的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印刷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40.21%,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1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处突用车、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26.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4万元,下降51.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信访办来区交流学习、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1.51万元,下降55.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2万元,增长或下降37.3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区信访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38.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6万元)、三公经费(3.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万元)、工会经费(3.08万元)、福利费(1.8万元)、办公费(2.86万元)、邮电费(4.03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2万元,减少21.14%,主要原因是今年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据减少0.33 万元,下降10.9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精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据减少2.93万元,下降95.11%,主要原因是今年大力压缩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系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计算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12.67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412.67万元,分别是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退役人员帮扶解困补助经费、原0078部队、80552部队退役人员帮扶解困补助经费。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从评价情况来看,4项均达到预期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区信访2020年编制重点专项绩效项目1个,系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3.6万元,执行数为1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般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参考样式如下: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信访维稳专项经费 | 项目 编码 | 1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信访办公室 | 财政 处室 | 行政科 | 项目 联系人 | 张蕾 | 联系电话 | 6621979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43.6 | 0 | 143.6 | 100 | 100 | 10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五率”达到市里要求;中央、市交办信访案件,信访复核案件撤销率不超过10%;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人民建议征集和社情民意,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85%以上,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管控到位;信访法治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确保不发生进京、到市大规模集访,敏感节点不发生进京非访,不发生区内重大突发事件及个人极端事件,确保全区大局稳定。 | 完成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五率”;完成中央、市交办信访案件,信访复核案件撤销率不超过10%;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人民建议征集和社情民意,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85%以上,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管控到位;信访法治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确保不发生进京、到市大规模集访,敏感节点不发生进京非访,不发生区内重大突发事件及个人极端事件,确保全区大局稳定。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件 | 完成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五率” | 完成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五率”达到市里要求。 | 100 | 25 | 25 | 是 | ||||||||||
件 |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85%以上 | 完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88% | 100 | 25 | 25 | 是 | |||||||||||
件 | 按要求做好中央、市交办重点信访案件、重点群体件 | 完成市交办重点问题7件,已化解6件,化解率85.71%;市交办重点群体2件,已化解2件,化解率100%。 | 100 | 25 | 25 | 是 | |||||||||||
件 | 确保不发生进京、到市大规模集访,敏感节点不发生进京非访。 | 不发生区内重大突发事件及个人极端事件全区大局稳定。 | 100 | 25 | 25 | 是 | |||||||||||
说明 | 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2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