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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区发展改革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指导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招投标工作;研究分析资金平衡利用内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管理工作,对辖区内长输管道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粮油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科、产业发展科、投资管理科、财经信用科、能源管理科、粮油管理科、改革和社会发展科、招投标科、价格管理和价格认证科),1个参公事业单位(区军粮供应管理站),2个事业单位(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节能监察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原区商务局的粮食管理职责划入我委,将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活动职责转隶到我委,将原由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水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林业局、区移民局等部门工程建设领域必须招标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整合到我委。将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重大项目稽查职责、药品和医疗价格管理职责、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职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划出至相关单位。现已全面完成职责调整。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区商务委划转粮食管理相关职能到我委,2019年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132.7万元,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22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2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80.83万元,主要是全区重大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8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22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01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28万元,住房保障50.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80.8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8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7.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7.66万元,比2019年增加198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66万元,比2019年增加86.8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有所上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58万元,比2019年增加18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等,主要用于做好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57万元,比2019年减少6.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持平;公务接待费1.57万元,比2019年减少6.43万元,主要原因是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标准和审批手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8.37万元,比上年增加72.32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8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无购车计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郑皓月         联系方式187-2327676

文件下载:

发展改革委2020年预算附件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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