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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巴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办理本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3、管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鉴、文件、档案、经费等

4、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5、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6、指导区内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474427.77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474427.77元,2016年预算支出增加215032.71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827.77元,比2016年增加217032.7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实行公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平时考核奖励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5600元,比2016年减少2000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劳动合同印刷经费,主要用于劳动合同印刷费以及专兼职劳动仲裁员补助等。

2017年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2016预算相比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25000元、印刷10000元、邮电费5000、水费10000元、电费300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10000元以及公务接待费15000元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17年不涉及政府采购项目。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