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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商贸流通、粮食流通业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定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商圈、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商业街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与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商品流通市场体系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并制定建设、培育和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拟定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拟定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推动商贸流通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委属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9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科、市场流通科、外贸科、外资科、口岸物流科、电子商务科、会展服务科、市场秩序科。下属1个二级事业单位巴南区商务服务中心,该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12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2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850.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6.8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97.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12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6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68.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7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612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0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850.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6.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97.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2.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2.35万元,比2021年增加120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35万元,比2021年减少46.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有所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51.00万元,比2021年增加1249.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专项资金等,主要用于商贸企业及跨境公路班车的补助扶持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商务委员会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51万元,比2021年减少4.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1年减少4.50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严控出国人次;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 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使用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5.06万元,比上年减少44.3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70.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刘姝华联系方式: 023-66221371


商务委2022年预算公开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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