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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招商投资促进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2、负责组织研究市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内外资招商项目库,统筹协调重大招商项目;负责牵头拟定全区入驻招商项目促建措施及组织实施。

4、负责对外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开展与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5、负责推动与有关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

6、负责应用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建立产业招商专家库和智库联盟。建立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7、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8、负责指导全区招商投资促进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有关职责分工。

(二)单位构成

巴南区招商投资局是正处级区政府序列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内设3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投促科和综合服务科。下辖1个直属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巴南区招商服务中心(正科级)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巴南区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六级职员)。区招商投资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含周转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6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6.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89.63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80.00万元,基本经费划拨减少9.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6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09.2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0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89.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6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0.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35万元,比2021年或减少8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35万元,比2021年减少9.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2.00万元,比2021年或减少8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有所减少,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招商投资促进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7.47万元,比2021年减少15.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1年减少15.7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1.47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53万元,比上年减少29.71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用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尉  联系方式:13896063030  

电话:023-6622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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