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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拟核销南彭街道巨龙桥村“7·3” 亡人事故的公示


2022731835分,在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巨龙桥村8组一场地内发生一起触电致1人死亡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和区政府的授权,区应急局牵头成立了由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南彭街道等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的南彭街道“7·3一般触电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了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三名电力专家组成专家技术组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了事故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措施。经现场勘验及调查,本起事故不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故不是生产安全事故。理由如下:

该事故的主体不是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该法适用的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在本次事故中,钟攀作为一个自然人,自行购买设备从事泡沫热熔加工,也从未聘请过任何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其从事目的仅仅在于暂时解决家庭经济生活压力大,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构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立法目的,由此可见,该起事故不是一起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故不是生产安全事故。该事故调查报告得到区政府批复同意。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020日—1026日。

联系电话:023-66230603



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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