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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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及

撤销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1〕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及撤销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及撤销方案

一、新增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石林村饮水工程

林基槽水库

水库型

圣灯山镇

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一级保护区水域库岸纵深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及道路排水沟。

/

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整个汇水区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二、调整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东泉

自来水厂

五布河

河流型

东温泉镇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过水坝,含岷溪,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多年平均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5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观景口水库坝下,含岷溪,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多年平均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

/

三、撤销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乡镇
(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重庆渝江水务公司和平桥供水站

巴南区圣灯山镇凤凰坝水库

小型水库

圣灯山镇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陆域范围。

/

整个汇水区域。

2

重庆渝江水利开发公司惠民供水站

渔溪河

小型

河流

惠民街道

取水口上游1000—下游100米的整个水域。

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2000米,下游100—200米的整个水域。

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3

凉水井饮水工程

晓春村地下水

地下水型

惠民街道

以开采井为圆心,80米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以开采井为圆心,500米为半径的环形区域。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