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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1-0034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水保〔2021〕23号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7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恒大锦城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鑫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恒大锦城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编码:2020-500113-70-03-108213)和《恒大锦城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恒大锦城二期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总占地18.29hm2,其中永久占地15.50 hm2,临时占地2.79 hm2。永久占地包含3个地块,分别为T18-1/03地块、T18-2/04地块、T18-3/04地块,每个地块分别由建筑物工程、道路广场以及绿化工程等组成。临时占地包括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临时边坡等。项目总建筑面积372129.99m2,容积率1.5,绿化率35.01%。项目建设挖方总量约69.13万m3,填方总量为34.48万m3,弃方总量为34.65万m3,弃方全部运至巴南区海棠村大岚垭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距约5.0公里。本方案属于补办性质,工程已于2020年3月动工,计划2029年2月完工,总工期约108个月,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土建投资约11.4亿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29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098.9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983.4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15.57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2.08万元,监测措施35.00万元,临时措施13.88万元,独立费用36.54万元,基本预备费2.4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5.61万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落实并做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四)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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