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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5-00077
- [ 发文字号 ]
- 巴水许可〔2025〕2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2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2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新大地农产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2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01—500113—04—05—947645)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3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00.7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7.8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2.9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80万元,植物措施费0万元,监测措施费9.53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2.88万元,独立费用18.86万元,基本预备费1.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92万元(占地面积为63741m2,计征89237.40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项目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2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2地块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占地面积:63741m2。项目总建筑面积50060.39m2,均为地上建筑面积。 |
总投资 (万元) |
15139 |
土建投资 (万元) |
12000 | ||||||||
动工时间 |
2025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3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工程占地(hm2) |
6.37 |
永久占地(hm2) |
6.15 |
临时占地(hm2) |
0.22 | ||||||||
土石方量 (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42.55 |
8.94 |
0 |
33.61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6.37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76.18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27.7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1%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041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400m³ 表土回覆100m³ 浆砌毛石排水沟1946m |
主体已列: 景观绿化664.02m2 |
方案新增: 密目网4400m2 洗车槽1座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
主体已列: 临时绿化53.13m2 |
主体已列: 临时排水沟154.2m | ||||||||||
投资(万元) |
44.47(主体已列43.67) |
12.92(主体已列12.92) |
4.11(主体已列1.23)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100.73(主体已列57.82) |
独立费用(万元) |
18.86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9.53 |
补偿费(元) |
89237.40 | ||||||||
编制单位 |
重庆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新大地农产品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刘良军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张浪 |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53号通用时代C座15楼 |
地址 |
巴南区南彭街道公路物流基地环道东路16号 | ||||||||||
邮编 |
400020 |
邮编 |
40132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韩颖/158*****662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建/ 186*****993 | ||||||||||
电子信箱 |
458499751@qq.com |
电子信箱 |
| ||||||||||
传真 |
|
传真 |
| ||||||||||
附件2
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2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7月16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2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重庆新大地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重庆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由陶波同志任组长,贺学进、吴兴茂、吴涛、胡高峰等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文件精神,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项目业主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37hm²。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到97%,林草覆盖率1%。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金鹅村(公路物流基地内)I0603032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106°36'31.01",29°19'13.09"。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工业仓储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新大地农产品有限公司。项目区紧邻G5绕城高速,对外交通便利。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物流配送大棚3栋、冻库1栋、设备用房1栋和工业建筑等。总建筑面积50060.39m2,均为地上建筑面积。该项目由主体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组成。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地块东侧,与I0603033地块共用,共计0.44hm2,计入该方案施工生产生活区0.22hm2;表土利用I0603033地块表土堆放场堆放。工程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工作均由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和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完成,故该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占地面积6.37hm2,其中永久占地6.15hm2,临时占地0.22hm2。该项目挖方总量约42.55万m3(其中表土剥离0.04万m3),填方总量约8.94万m3(其中表土剥离0.01万m3),余方33.61万m3(其中表土0.03万m3),其中余方33.58万m3统一弃置于距该地块20m的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3地块回填利用,多余表土0.03万m3运至I0603033地块表土堆放场临时堆存,后期用作I0603033地块绿化回填。项目已于2025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3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项目总投资为1513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主体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同意工程建设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为6.37hm²、损毁植被面积3.76hm²。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176.18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27.76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共2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同意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主体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未扰动范围内表土,集中堆放于表土堆放场,在场地东侧车辆进出口位置布设洗车槽,车辆驶出施工区域时对汽车车轮泥土进行冲洗;施工过程中,应合理组织各工区、各工段的土石方调配,尽量做到即挖即运。如遇强降雨拟采用密目网对其开挖裸露的土质坡面和松散的临时堆渣进行覆盖,施工后期沿内部道路设置雨水排水管网,并顺接至周边市政道路雨水排水管,沿场地四周及建筑物四周设置浆砌毛石排水沟;施工后期,对可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后绿化。
工程量:表土剥离400m3,雨水管网1041m,覆土回填100m3,土地整治664.02m2,浆砌毛石排水沟1946m;景观绿化664.02m2;密目网4400m2,洗车槽1座。
2.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前,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布设临时排水沟,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临时绿化。
工程量:临时排水沟154.2m,临时绿化53.13m2。
(四)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00.7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7.8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2.9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80万元,植物措施费0万元,监测措施费9.53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2.88万元,独立费用18.86万元,基本预备费1.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92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同意该方案报告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