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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3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新大地农产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3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01—500113—04—05—146993)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5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56.92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05.11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51.8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38万元,植物措施费0.12万元,监测措施费9.77万元,临时措施费6.11万元,独立费用21.19万元,基本预备费2.3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87万元(占地面积70476m2,计征98666.40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3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3地块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巴南区

项目规模

占地面积:70476m2。项目总建筑面积49338.70m2,均为地上建筑面积49338.70m2

总投资

(万元)

13549

土建投资

(万元)

10000

动工时间

20254

完工时间

20263

设计水平年

2026

工程占地(hm2

7.05

永久占地(hm2

6.96

临时占地(hm2

0.09

土石方量

(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方

4.37

73.17

68.8

0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浅丘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7.05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224.37

新增土壤流失量(t

161.31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5%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主体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314m

浆砌毛石排水沟2182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00m³

土地整治3160.04m2

表土回覆600m³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3160.04m2

方案新增:

密目网6800m2

洗车槽1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900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16hm2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沟72m

临时沉沙池2

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56.16m3

密目网1000m2

投资(万元)

50.61(主体已列48.23

57(主体已列56.88

6.11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156.92(主体已列105.11

独立费用(万元)

21.19

监理费(万元)

0

监测费(万元)

9.77

补偿费(元)

98666.40

编制单位

重庆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新大地农产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及电话

刘良军

法人代表及电话

张浪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53号通用时代C15

地址

巴南区南彭街道公路物流基地环道东路16

邮编

400020

邮编

401320

联系人及电话

韩颖/158*****662

联系人及电话

张建/ 186*****993

电子信箱

458499751@qq.com

电子信箱

传真

传真














附件2

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3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7月16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3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参加会议的有项目业主重庆新大地农产品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重庆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贺学进为组长,胡高峰、陶波、吴涛、吴兴茂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定有关规定,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质量进行了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于2025年8月7日形成了《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3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5hm2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金鹅村(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内)I0603033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7.0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96hm2,临时占地面积0.09hm2(为表土堆放场)。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栋物流配送建筑、1栋设备房、2栋工业建筑等。总建筑面积49338.70m2,均为地上建筑。项目总挖方4.37万m3(其中表土剥离0.03万m³),总填方73.17万m3(其中表土回填0.06万m³),借方68.8万m3,借方来源于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项目I0603032地块、新发地东盟国际农产品项目(一期工程)以及I0603032地块西侧规划市政道路(开金路)。项目已于2025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3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项目总投资为1354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7.05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24.37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1.31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3个一级防治区,即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主体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未扰动地表内表土,集中堆放于表土堆放场,在场地东北侧车辆进出口位置布设洗车槽,对进出车辆车轮泥土进行冲洗;施工过程中,应合理组织各工区、各工段的土石方调配,尽量做到即挖即运,如遇强降雨采用密目网对开挖裸露的土质坡面和临时堆渣进行覆盖。施工后期,沿建筑四周及场地南侧、北侧、东侧设置浆砌毛石排水沟并顺接至雨水口排出,沿内部道路设置雨水排水管网,并顺接至周边市政道路雨水排水管,施工后期,对可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后绿化。

2.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已硬化处理,施工后期为主体工程硬化地表,未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3.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堆土前,在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沙池,水流排入天然冲沟;在表土堆放场堆土下边坡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堆土完成后,对裸露的表土采用密目网覆盖,在堆土边坡及坡顶撒播草籽。堆土结束后,对表土堆放场的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后撒播草籽。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56.92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05.11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51.8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38万元,植物措施费0.12万元,监测措施费9.77万元,临时措施费6.11万元,独立费用21.19万元,基本预备费2.3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87万元(98666.4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方案报告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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