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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南彭站铁路货运中心仓储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南彭贸易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南彭站铁路货运中心仓储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404—500113—04—01—605390)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46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513.9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462.73万元(含工程措施费154.52万元,植物措施费293.77万元,临时措施费14.4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1.24万元。在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0万元,植物措施费1.26万元,监测措施费6.82万元,临时措施费8.21万元,独立费用20.83万元,基本预备费2.4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65万元(占地面积54623m2,计征76472.2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南彭站铁路货运中心仓储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奇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南彭站铁路货运中心仓储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一期)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涉及县或个数

巴南区

项目规模

拟建A线、B线及南一路等三条市政道路,总长1129.438mA线为城市主干路,长502.752m,设计标准路幅宽度33m,全线设置1座桥梁;B线为城市次干路,长380.367m,设计标准路幅宽度34m;南一路为城市支路,长246.319m,标准路幅宽度14m

总投资(万元)

31787.82

土建投资(万元)

19150.65

动工时间

202411

完工时间

202512

设计水平年

2026

工程占地(hm2

5.46

永久占地(hm2

3.94

临时占地(hm2

1.52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27.06

1.06

-

26.00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浅丘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5.46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464

新增土壤流失量(t

359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路基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截排水沟164.75m、雨水管网1380.81m、透水铺装4853m2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种植香樟71株、小叶榕51株,灌木植被2744m2,蜂巢格式生态护坡6682.28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4500m2

主体已列:临时截水沟277m,临时沉沙池1口;方案新增:临时苫盖19000m2

桥梁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268m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74hm2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7400m2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1000m2

施工便道防治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25hm2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500m2

主体已列:1座洗车槽;

方案新增:无。

施工生产防治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临时截(排)水沟23m1座车辆冲洗站;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1000m2

投资(万元)

158.52(主体:154.52

新增:4.00

295.03(主体:293.77

新增:1.26

22.65(主体:14.44

新增:8.21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513.97(主体:462.73

新增:51.24

独立费用(万元)

20.83

监理费(万元)

监测费(万元)

6.82

补偿费(元)

76472.2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奇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南彭贸易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道芬

法定代表人

杨欣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5113-12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公路物流基地环道东路6号标准厂房3#3

邮编

400000

邮编

401307

联系人及电话

戚茂丽/181*****533

联系人及电话

李治渝/181*****136

传真

/

传真

/

电子信箱

3198125685@qq.com

电子信箱

/

















附件2

南彭站铁路货运中心仓储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

(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8月28日,巴南区水利局在410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南彭站铁路货运中心仓储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重庆南彭贸易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重庆奇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刘昌红同志任组长,刘成义、聂兵、谭喆聃、何兮等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规范〔2021〕2号)等文件精神,各专家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18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4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因水土保持方案介入时项目区已无表土可剥离,故表土保护率不计列。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项目位于巴南区界石镇海棠立交东南侧的界石安置房周边。属于其他城建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彭站货运综合服务基地配套道路”(含A线、B线)和“南彭站货运综合服务基地南一路”(以下简称A线、B线和南一路)三条市政道路。项目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施工生产和施工便道组成。工程总占地5.46hm2,其中永久占地3.94hm2,临时占地1.52hm2。A线、B线和南一路三条道路总长1129.438m。其中A线为城市主干路,长502.752m,含桥梁1座(左幅桥长280m、右幅桥长223m),设计速度50km/h,设计标准路幅宽度33m;B线为城市次干路,长380.367m,设计速度40km/h,设计标准路幅宽度34m;南一路为城市支路,长246.319m,设计速度20km/h,设计标准路幅宽度14m。施工生活区就近租用民房,在项目区红线内设置1处施工生产区用于材料临时堆放;南一路终点修建长约95m的①号施工便道同现有乡村道路连接,用于施工车辆的进出,B线K0+450右侧设置1条长约57m的②号施工便道,用于施工机械临时停放。项目拆迁统一采取货币化一次性补偿,不涉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项目建设时间为2024年11月~2025年12月,工期共14个月。项目挖方总量27.06万m3(含翻挖换填0.65万m3),填方总量1.06万m3(含翻挖换填0.65万m3),弃方26.0万m3。弃方运至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控规A36地块北侧边坡整治工程回填,平均运距8.0km,不另设弃渣场。项目总投资为31787.8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150.65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资金和业主自筹。

(二)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二)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三)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成果。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调查/预测

(一)同意对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为5.46hm2,损毁植被面积2.21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流失量464t,新增土壤流失量359t。

(四)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结论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将项目区划分为路基工程防治区、桥梁工程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施工生产防治区共4个水土流失防治一级分区。

(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路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中,对施工裸露地表、开挖边坡等区域进行彩条布临时苫盖。南一路起点段路基边坡外侧汇水段布设永久截(排)水沟;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永久排水沟和路基高挖边坡设置临时截(排)水沟,临时截(排)水沟排水口设置临时沉沙池。道路下方铺设雨水管网,人行道采取透水铺装。施工后期,对施工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撒播草籽防护;按照主体设计对路基边坡实施蜂巢格室生态护坡、种植行道树、铺设灌木植被等水土保持措施。

2.桥梁工程防治区

施工中,桥墩设置落水管接入附近市政雨水管网或水体进行排水;施工裸露地表、临时堆土等遇到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施工后期,对桥梁施工过程占用的临时用地和桥梁底部区域的现状裸地采取土地整治及撒播草籽进行防护。

3.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在土石方运输车辆出入的施工便道终点设置洗车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区域采取土地整治以及撒播草籽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植被恢复。

4.施工生产防治区

施工前,在施工生产区进出口设置1座车辆冲洗站,根据周边雨水汇流情况布设临时截(排)水沟。施工中,对区内裸露边坡、堆放粉料采用彩条布进行临时覆盖。施工后期对施工生产区进行简单的地面清理后进行道路路基、路面的进一步建设。

(四)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513.9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462.73万元(含工程措施费154.52万元,植物措施费293.77万元,临时措施费14.4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1.24万元。在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0万元,植物措施费1.26万元,监测措施费6.82万元,临时措施费8.21万元,独立费用20.83万元,基本预备费2.4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65万元(76472.2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报告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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