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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2026年东温泉镇河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提请审批巴南区2026年东温泉镇河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5115001130401670861)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的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和工程任务

本工程位于巴南区东温泉镇狮子村和河岸村,工程任务是以治理水土流失为主,兼有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任务。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工程项目区总面积97.69km2,水土流失面积37.69km2,本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32.00km2。主要建设内容为:封禁治理1848.71hm2,保土耕作1318.74hm2,坡改梯32.55hm2

(一)坡改梯32.55hm2,配套作业便道5240m(其中0.8m宽便道4370m1.2m宽步道870m,截水沟790m,排水沟870m,沉沙池13座)和100m3蓄水池6座,柑橘补植3250株。

(二)坐忘山1.5m宽林下步道1396mPE引水管网400m

(三)耀耕农业园生态治理约6405m2,道路沿线排水及绿化提升1676m,机耕道硬化225m

(四)封禁治理碑10块,宣传牌6块,工程竣工碑1块,无人机一架。

三、工期

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为11个月。

四、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五、其他

一)请项目法人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项目法人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办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手续,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

(三)本项目为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通过设备、场地等开展实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规范签字确认和公示公开等程序。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应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巴南区2026年东温泉镇河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61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巴南区2026年东温泉镇河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026120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巴南区2026年东温泉镇河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业主)、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的代表及7位特邀专家。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初步设计(送审稿)》,会上认真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设计单位会后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送审稿)》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巴南区2026年东温泉镇河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建设必要性

(一)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项目建设理由较为充分,建设目标比较明确,具有建设必要性。

二、编制依据及技术标准

编制依据的技术规范与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巴南区2026年东温泉镇河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主要位于巴南区东温泉镇,项目区总面积97.69km2,涉及河岸、海眼、东泉、锡滩、花椒湾和玉滩等6个小流域,地理坐标范围位于东经106°50′10.61″106°55′42.62″,北纬29°21′11.52″29°32′6.12″,项目区区位优势较好,交通方便快捷。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及植被情况等阐述较为清楚。

四、项目建设目标与规模

(一)项目建设目标可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度超过80%,重点实施区域年土壤侵蚀量减少8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保存率85%以上。

(二)项目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32.00km2,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封禁治理1848.71hm2,保土耕作1318.74hm2,坡改梯32.55hm21.坡改梯32.55hm2,配套作业便道5240m(其中0.8m宽便道4370m1.2m宽步道870m,截水沟790m,排水沟870m,沉沙池13座)和100m3蓄水池6座,柑橘补植3250株;2.坐忘山1.5m宽林下步道1396mPE引水管网400m3.耀耕农业园生态治理约6405m2,道路沿线排水及绿化提升1676m,机耕道硬化225m4.封禁治理碑10块,宣传牌6块,工程竣工碑1块,无人机一架。

五、工程布局与设计

(一)工程布局基本合理,同意工程布局。

(二)工程设计基本符合水土保持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满足施工要求。

(三)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建设工期

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基本合理,项目工期为20263月—20271月,总工期11个月。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要求。

(二)项目总投资为1601.5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279.04万元,林草措施费118.98万元,生态修复措施费用5.70万元,独立费用151.21万元,基本预备费46.65万元,详见投资概算表。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市级补助。

八、组织管理措施

《初步设计》中提出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措施及运行管理基本可行。

、总体意见

综上所述,专家组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通过技术审查。



专家组组长: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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