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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圣灯山镇移民安置区供水管道改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圣灯山镇移民安置区供水管道改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105001130401953588)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8.16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54.7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38.2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116.51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5.08万元,植物措施4.54万元,监测措施11.75万元,临时措施21.54万元,独立费用14.44万元,基本预备费5.7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3.42万元(534172.80,计征面积381552m2)。该项目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根据渝财综〔2015101号文第十一条规定,属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形。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南区圣灯山镇移民安置区供水管道改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6317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巴南区圣灯山镇移民安置区

供水管道改扩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巴南区

涉及县或个数

——

项目规模

新建管道179599m;新建各型阀门井(箱)1305座及其配套设施;新建100m3调节池1

总投资

(万元)

1257.58

土建投资

(万元)

1059.98

动工时间

2026.3

完工时间

2026.12

设计水平年

2027

工程占地(hm2

38.16

永久占地(hm2

0.21

临时占地(hm2

37.95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0.00

10.00

0

0

重点防治区名称

涉及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剥蚀浅丘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38.16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3044

新增土壤流失量(t

130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级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挡护率(%

95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管道工程防治区

大沟村防治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72m3;表土回覆0.8m3;复耕4.15hm2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2.95hm2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复绿(撒播草籽):1.71hm2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防雨布):3500m2;临时铺垫(防雨布):4500m2

沿滩村防治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49m3;表土回覆0.56m3;复耕3.98hm2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84hm2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复绿(撒播草籽):0.65hm2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防雨布):2000m2;临时铺垫(防雨布):3000m2

永隆村防治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1.34m3;表土回覆1.23m3;复耕5.46hm2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4.71hm2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复绿(撒播草籽):3.07hm2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防雨布):4500m2;临时铺垫(防雨布):5000m2

管网附属工程防治区

大沟村防治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01m3

方案新增: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防雨布):500m2

沿滩村防治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02m3

方案新增: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防雨布):500m2

永隆村防治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02m3

方案新增: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设计: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防雨布):500m2临时排水沟33米;临时沉砂池1座。

投资(万元) 

143.36(主体设计:138.28万元;

方案新增:5.08

4.54(主体设计:0

方案新增:4.54

21.54(主体设计:0

方案新增:21.54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54.79(主体138.28新增116.51) 

独立费用(万元)

14.44

监理费(万元)

0

监测费(万元)

11.75

补偿费(元)

534172.80免征

方案编制单位

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747466845P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8802A

法定代表人

陈宗平

法定代表人

唐毅

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

三路13-1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新街

邮编

400041

邮编

401349

联系人及电话

蔡文涛/133*****689

联系人及电话

万老师/177*****40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cq-jjgc@163.com

电子邮箱

/




















附件2

巴南区圣灯山镇移民安置区供水管道改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6127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巴南区圣灯山镇移民安置区供水管道改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项目业主)、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由郝世瑜同志任组长,何兮、陶波、吴兴茂、张志兰等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项目业主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8.1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巴南区圣灯山镇移民安置区供水管道改扩项目位于巴南区圣灯山镇,属新建建设类项目。

项目新建DN15~DN150管道共179599m,其中DN150球墨铸铁管3409mDN100×5.0衬塑复合钢管3454mDN80×4.0衬塑复合钢管8939mDN50×3.5衬塑复合钢管27550mDN32×3.25衬塑复合钢管31489mDN20×2.75衬塑复合钢管53224mDN15×2.75衬塑复合钢管51534m;新建各型阀门井(箱)1305座及其配套设施,其中检修阀井、箱96座,泄水阀井55座,排气阀井58座,减压阀井289座,入院阀门箱807座;新建恒压供水站1座;新建100m3调节池1座。项目剥离表土及临时堆土均堆置于施工作业带内;施工生活区租用周边民房;项目所需砂石料均为外购。

项目由管道工程区、管道附属工程区组成,总占地面积38.16hm2,其中永久占地0.21hm2,临时占地37.95hm2。项目总挖方10.00m3(含表土剥离2.59m3),总填方10.00m3(含表土回覆2.59m3),无借方,无余方,项目区内土石方挖填平衡。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工程。项目计划于20263月开工,202612月完工,总工期为10个月。项目总投资1257.5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59.98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申请中央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含三峡库区基金)。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38.16hm2,损毁植被面积为5.54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3044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308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2个一级防治区,即管道工程防治区和管网附属工程防治区。其中管道工程防治区划分为大沟村、沿滩村、永隆村等3个二级防治区。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管道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本区域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沿线开挖管道一侧。施工过程中,对管道开挖的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在靠近道路管道区域的临时堆土采用临时防雨布铺垫。施工后期,对占地类型为耕地和林草地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和表土回覆后,进行复耕和撒播草籽复绿。

2.管网附属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本区域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沿线开挖管道一侧。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开挖区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在新建泵站及水池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54.7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38.2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116.51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5.08万元,植物措施4.54万元,监测措施11.75万元,临时措施21.54万元,独立费用14.44万元,基本预备费5.7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3.42万元(534173.0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报告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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