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实施巴南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巴南规资发〔2021〕76号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实施巴南区集体建设用地
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19〕820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规资〔2019〕1061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完善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现将巴南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作为法定公示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管理城乡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认真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1年12月28日起施行,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将根据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市场需要,适时调整更新。
附件:1.巴南区2021年集体建设用地商服、工业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
2.巴南区2021年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册和基准地价表
3.巴南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