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春季鱼,万千鱼仔在腹中。3月1日,巴南区2023年“十年禁渔”宣传活动在区人民广场举行。即日起,巴南全面进入禁渔期,为期4个月。
据介绍,此次宣传活动由巴南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主题为“禁食禁售野生鱼,倡导食用生态鱼”。
活动中,来自巴南区餐饮住宿业商会会长刘功雨发起《禁食禁售野生鱼》倡议书。他表示,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和督促相关餐饮企业切实履行“市场不卖、餐馆不做”长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的承诺。
来自我区涉渔餐馆代表与巴南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签订了禁售禁加工野生鱼承诺书。
据了解,即日起至6月30日24时,巴南全面进入禁渔期,全区天然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在此期间,违法捕捞和销售经营渔获物都将被依法严厉查处,江边垂钓、游钓等行为也将面临罚款。
禁渔期,全区天然水域禁渔具体范围包括境内长江,鱼藏溪、清溪河、跳石河、花溪河、一品河、龙岗河等17条河流。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和扎巢采卵、挖沙采石,还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巴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朱德亚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倡导广大群众禁食禁售野生鱼,维护巴南的良好生态环境。
当天,由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船队还开展了巡航检查,并进入部分餐饮场所,采取发放告知书和签订承诺书、责任书等方式,强化宣传与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