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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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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路代表:

你在区第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第2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

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专项工作要求,以夯实服务平台、完善服务载体为主线,扎实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补齐设施覆盖短板,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统筹规划布局。一是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号)关于“一镇街一中心、一社区(村)一站(点)”的要求,制定《巴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计划(2019-2022年)》,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通过统筹布局、分步有序推进镇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截至今年底将实现设施全覆盖

(二)夯实基础设施。一是依托市(区)民生实事,采取选址新建、利用开发建设单位无偿还建、依托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整合村(社区)闲置资源、租用房屋改扩建等方式,累计建成投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04个,其中:镇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12个(含2018年前建成现降级为站管理的3个镇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点172个,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90.35%,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86.87%二是按照全覆盖工作要求,2022年还将再建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3 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1个(2021年新成立社区)、村级互助养老点 26 个,逐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镇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主要通过商业商务用房、办公楼宇社会资源和低偿(无偿)使用镇街、区级部门、区属国有平台公司等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1500平方米主要设置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文化教育人文关怀等功能区域,主要提供人文关怀、健康体检、信息资讯、紧急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老年教育、文化体育、短期托养长期照护等社会化服务

(三)多元模式运营。一是全面开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社会化运营工作。除机构运营的镇街社区养老服务站外,其余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养老资质的法人主体进行运营,提供专业服务,激发设施活力。为家庭日间无人或无力照顾的老年人,无偿、低(减)偿提供棋牌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日间照料服务;二是“机构+社区+居家”模式。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有实力的养老机构合作,集中开展面向社区老人的全托、日托和居家养老等多元化服务,以全托服务有序带动日间照料工作推进;三是“医养融合”模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方式,引导区内有条件的医院、私营企业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开展社区康复养老服务,多渠道发展建设“医养融合”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在提供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护理型机构和床位比重,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因病治疗结束后处于康复期的老年人、慢性病老人及绝症晚期老人提供养老、护理、康复一体化服务。

(四)提升服务质量。一引进重庆市一福养老发展中心,督导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二是依托“社联动”工作开展,投入资金70余万元,采取“本土+引进”社工机构、社区社会工作室方式,实施“银铃港湾”“老年课堂”等7个政府购买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专业社工介入,面向社区老人提供社区融入、矛盾调解、心理疏导等常规性、普适性专业服务,以“全科+专科”方式实现供需对接;三是年我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式,实施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项目,委托智孝重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合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资源,开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平台,对龙洲湾、鱼洞、莲花李家沱、花溪等5个街道内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中年满60周岁经济困难失能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失智老人等4类兜底老人试点开展“互联网+”模式的“线上+线下”服务,部分中心也独立建立智能养老平台,以智能养老为纽带、机构养老服务技术为保障、社会工作服务为辅助,提供专业养护、中医康复、老年文教、智慧养老、养老咨询等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通过抓好“互联网+”智能养老服务,助力构建城市社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让养老服务辐射更广泛人群,实现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五)建立保障机制。强化经费保障。从2021年起,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纳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范围,统筹使用区级留存福彩公益金,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制度:1.结合实际,拟从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覆盖人群为考量指标,按照镇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13万元/个/年、社区养老服务站5万元/个/年、村级互助养老点1万元/个/年标准确定设施运营补贴,将设施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建立运营考核绩效机制,按照优秀等次100%、良好等次70%、合格等次50%三类标准进行补贴发放。2.参照渝府办发〔2019〕110号文件规定,将未纳入市级总盘子的新增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按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0万元/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0万元/个标准落实建设奖补资金二是明确符合条件开办全托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按照养老机构标准享受优惠政策,即用水按照3.6元/立方米标准执行,用电、天然气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气)价格,新申报安装天然气享受30%初装修费优惠减免,同时减免用电安装工程费,并按规定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抓好设施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保障改善民生和“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专项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工作要求,在2022年实现镇街、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通过健全政府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搭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断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健全运营监管体系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发挥设施运营实效。

以上答复意见已经我局汪娟局长审定,你对此有何意见,请填写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结果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上,分别寄送我单位和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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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