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定期清理道路、停车场等地“僵尸车”的建议》(第176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巡警支队对建议所反映的内容进行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对在道路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临时停车规定的车辆坚持常态化严格管理,特别是对“僵尸车”坚持“零容忍”态度,2021年我局共计拖移违停车辆661辆。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对主干道和人流量、车流量较大地段和停车场(库)的清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尽快清理‘僵尸车’”的建议,我局将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提升对“僵尸车”的主动发现能力和线索收集能力,进一步强化对在道路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临时停车规定的车辆,特别是“僵尸车”的依法拖移工作。同时将积极配合区城管局、各镇街等职能部门和巴洲文旅集团、渝兴公司等路内车位经营单位,加强对路内停车位内的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停车管理和清理工作。另外,各镇街将加强与停车场(库)经营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经营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自行清理停车场(库)内部“僵尸车”。
二、关于在适当地段或区域建立“僵尸车”暂存所的建议,我局已在云锦二路上租赁设置了“巴南区公安分局涉案车辆停车场”,用于停放被拖移的在道路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临时停车规定的“僵尸车”。区住建委已对新建“僵尸车”暂存场所进行了研究,因“僵尸车”专用暂存场所功能过于单一,且全区需要建设完善的地方多,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暂无建设计划。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长期关注此项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函。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
2022年4月23日
(联系人:牟到柯,联系电话:134520212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