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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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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代表:

你在区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的建议》(第3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确保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问题的建议

为保障农村产业用地需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经函询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我区在村庄规划编制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效利用:一是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根据项目需要,统筹安排使用,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业态发展预留建设用地和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标。二是采取“村庄规划+项目清单”模式。对明确了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纳入村庄规划布局建设用地,对还不确定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清单,待确定用地需求后加快进行村庄规划的更新维护。当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启动二圣镇中坪村等5个村实用性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深化和完善工作,同时,积极指导近期有用地需求36个村按程序加快开展村规报批工作。

二、关于明确专业机构进行统一收储、统一规划、统一利用,解决闲置宅基地的有效利用,提高利用效率的建议

为解决我区宅基地闲置、土地利用率低的情况,我委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和路径。一是建立“退用结合、供需平衡”的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自愿有偿退出机制。20211224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巴南区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1+3+1”》政策体系。该政策的出台,对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集约利用产生了积极作用。二是开展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探索试点。目前已在二圣镇集体村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申请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资金对集体村5户农户宅基地和723.79平方米农房进行有偿退出,退出后由村委会进行统一收储、统一规划、统一改造后租赁给意向业主开展民宿经营,充分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委将加强退出资源的盘活利用,多渠道多方式招商工作;同时,继续深化涉农资金的整合利用,大力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业项目发展

三、关于通过整合成片,实现建设用地高效使用的建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居民集中点的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我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下,积极探索整合分散宅基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路径。一是研究制定了《巴南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及相关流程表单。二是积极指导南彭街道条件成熟村社引导农户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规划调整为集体建设用地后开展入市工作。首批选取南彭街道水竹村大树子社“南湖多彩植物园”、断桥村茶腊湾社“康宁农业项目”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承包地自愿退出工作。三是已编制完成巴南区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完善农村土地价格体系。后续工作中,我区将积极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在整合零星分散土地的同时,加强对传统村落特色和乡村风貌保护,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千村一面”,在过程中不断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以上答复意见已经左川审定,你对此有何意见,请填写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结果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上,分别寄送我单位和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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