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亚霖代表:
你在区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巴南区二环外修建活禽屠宰点的建议》(第0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二环外选址建设家禽集中屠宰场点问题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等文件规定,主城各区(含巴南区)建制镇(街道)城市连片建成区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主城各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禽类集中屠宰厂。对已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生猪屠宰厂,可增设具有物理隔离条件的禽类屠宰车间,扩大产能。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肺炎指办发〔2020〕55号)规定,在全区建制镇(街道)城市连片建成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在禁止区域实行家禽集中屠宰,由重庆松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韵新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在其现有生猪屠宰场内各设置1个家禽屠宰车间,满足我区禽类产品市场供应。G5001绕城高速公路以外镇政府所在地以外的非禁止区域,由镇政府负责在各个农贸(集贸)市场划定相对固定、具有一定隔离条件的、独立的家禽集中交易宰杀区域,设置1至2个家禽宰杀点(门店),满足当地居民禽类产品消费需求。
为此,在我区二环外选址修建活禽屠宰场点事项,目前不能实施。
二、关于农村电商活禽屠宰销售受阻问题
目前,我委已指导重庆松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彭街道)和重庆韵新生猪屠宰有限公司(惠民街道)在其现有生猪屠宰场内各设置1个家禽集中屠宰车间,设计生产规模为日屠宰家禽量5000只。对两家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家禽屠宰车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依法规范家禽屠宰检疫、产品检验,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二维码脚环标识(简称“两证一标”)可追溯管理制度。农村电商等经营主体在经营活禽时,须提前向所在地农业服务中心(或动物检疫申报点)申报动物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即可运输、交易;在经营屠宰产品或对方需要委托宰杀时,可将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送重庆松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韵新生猪屠宰有限公司集中统一屠宰,然后凭禽产品“两证一标”运输、销售。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禽类产品市场保供、农村电商经营活禽、家禽集中屠宰等工作调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级层面反映存在的问题,积极呼吁出台重庆市家禽屠宰管理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规范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工作。同时,尽力争取市级层面在我区二环外规划布局一家标准化家禽屠宰场。
以上答复意见已经区农业农村委领导审定,你对此有何意见,请填写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结果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上,并通过邮局寄送或传真反馈至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