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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十九届第一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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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星员代表:

您在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规范建设接龙镇建筑垃圾消纳处理的建议》己收到。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乡建设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区政府2017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鉴于渝兴公司、区公路公司职责定位发生调整,从即日起,原则上均由渝兴公司负责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市政园林局要加强指导。其他园区国有公司)要自办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消纳规范管理及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8169号)由渝兴公司牵头,相关部门和镇街根据职能职责配合,充分利用各镇街闲置土地或土地整治项目,按照就近处置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尽快增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尽快投入运营,统筹解决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容量不足的问题等相关规定,现我区对外经营的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原则上是渝兴公司。

关于我区各园区及建成区外镇街的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我局一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消纳规范管理及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园区平台公司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处置要按照自求平衡原则,由园区平台公司提出平衡建筑垃圾的处置方案,报园区平台公司分管区领导审批后,送区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备案等相关规定进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

因近年来我区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等需求问题大量增加,以上相关规定已不能满足新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建筑垃圾消纳规范管理制度,缓解建筑垃圾处置压力,我局于近期草拟了《巴南区建筑垃圾消纳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并已通过党政网征询各相关单位意见,目前正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其中方案中关于园区及镇街建筑垃圾处置主要内容如下:

(一)园区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由各区属国有平台公司统筹协调,按照自求平衡、就地平衡原则,利用辖区内部建设、回填项目做好统筹平衡处置方案,对于有条件办理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项目,待区政府同意后,按相关程序申办;对于无法办理的回填项目,应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参照消纳场管理。园区自建消纳场及回填项目,应统筹解决周边较近镇街部分建筑垃圾。例如国际生物城公司,按照园区土石方自求平衡的要求,重庆国际生物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在木洞组团栋青片区D21地块内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该消纳场建成后接受并缓解了部分木洞及周边片区众多项目建设弃土。

(二)园区周边较远镇街,建议参照园区管理模式,镇街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由属地镇街负责统筹协调,按照就地平衡原则,利用辖区内部建设、回填项目统筹做好平衡处置方案。对于有条件办理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项目,待区政府同意后,按相关程序申办;对于无法办理的回填项目,应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参照消纳场管理。

对于我区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等需求问题,我局一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版)、《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091号)等规定进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结合接龙镇相关协办意见,我局建议相关属地镇街应参照以上文件规定,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监管力度。我局也将积极与相关区级部门、属地镇街、区属国有平台公司等加强联动,强化协调指导,并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前期调研工作,完善我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

以上答复已经吴平局长审签。对此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上,分别寄送我单位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26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