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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十九届第三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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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农村地区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第180号)收悉,经与市南供电公司共同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2022〕24号)、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委多次征求并采纳各镇街、区级部门、区属国有公司等有关单位意见后,于2023年4月1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经信〔2023〕56号),明确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充电桩超过1000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超过2000个,建成换电站超过10座、汽车充电桩镇街全覆盖工作目标。根据市电力公司最新反馈的充电桩明细,截至5月,巴南区正常使用的公共充电站88座、充电桩1642个;专用充电站44座,充电桩264个。其中石滩镇公共充电站1座即重庆巴南区石滩公交充电站,直流充电桩10个。

二、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重点建设居民自用充电桩建议。

按照《通知》要求,涉及居民安装充电桩的内容只有两项:一是推进既有居住社区改造建设;二是确保新建居住社区和其他建筑配建条件。《通知》只明确了居住社区居民自用充电桩职能职责部门及工作任务,乡村地区居民自用充电桩未涉及。

(二)关于因地制宜建设公用充电桩及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建议。

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对接,目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市经济信息委正在对全市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做详细规划,今后全市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必须按照规划布点建设,目前各区规划布点情况属于暂不公开阶段,今后我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将按照市里规划安排统一部署。

(三)关于提升电网保障能力建议。

为提升农村地区电网保障能力,2023年市南供电公司用于巴南区农村充电站配套工程投资43万元,实施配套工程3个,用于巴南区农村网架加强,设备改造总投资4192万,实施项目22个。

此答复函已经区经济信息委主任熊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联系人:刘粲;联系电话:023-66238038)

(公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