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全市首个“宿集”示范镇的建议》(第183号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巴南区文化旅游事业的大力支持,也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合理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委接到重点议案办理任务后,高度重视,深感责任重大,把人大议案办理当作不断推动和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积极行动抓落实。现将议案中涉及的问题函复如下:
一、民宿产业发展现状
我区民宿于2016年首次出现在石滩、天星寺镇等地,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标准,基本符合旅游民宿条件的民宿共计27家,现有重点培育旅游等级民宿12家,在全市范围具有较高知名度,正在成为我区文化旅游的一张“新名片”。石滩镇有20余家住宿设施,其中11居、云端小院基本达到旅游民宿基本条件,以点带面,推动石滩镇的民宿经济发展。
二、创造条件,打造石滩“宿集”示范镇
一是标准化建设。民宿,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 ㎡,主人参与接待, 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以石滩镇现有20余家住宿设施为基础,在民宿装修设计风格、主题特色、功能布局发展定位、品牌宣传等方面着力进行民宿发展规划。学习《民宿基本要求和评定标准》,结合国家等级民宿评定工作,以评促建,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知名民宿业主等宣讲民宿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通过政策解读、经验分享、示范带动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以及实地教学,在礼仪接待、餐饮服务、客房服务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培训,打造具有石滩特色的宿集示范镇。
二是招商引资。加强对辖区内乡村闲置农房、废弃学校、政府办公楼、粮油站、水管站等相关闲置资源摸底排查、整理分类,做好招商项目储备;通过媒体宣传、参加招商会展等渠道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客栈民宿品牌,吸引外来资本投资创业;探索“政企”合作、“村企”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民宿建设;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贷款等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发展民宿。在民宿集群基础上建立更多产业,发挥更大经济功能,从而实现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配套设施。持续做好周边人居环境建设与管理,当地政府配合完成水、电、排污、道路、消防配套设施的建设。丰富旅游业态,合力打造优质民宿集群,提升民宿接待能力,打造一批规范、舒适的优质民宿,助推全区民宿产业健康发展。
四是政策支持。研究出台支撑民宿从建设到运营的“一揽子”政策激励措施。一是创新旅游民宿供给。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一次性补偿+住房使用权置换”“农户宅基地入股+村集体签约+公司出资”“租赁国有闲置资产”“租赁农户闲置农房”“利用自有闲置农房”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土地使用方式,激发“老院子+旅游民宿”发展新活力。二是出台旅游民宿扶持政策。正在修订《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鼓励民宿业主积极开展等级旅游民宿评定工作,对被评为甲级、乙级、丙的旅游民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5万元奖励,力争到2024年全区成功创建5家国家等级旅游民宿。
五是部门联动。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民宿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监管,不断完善民宿质量监管制度,实行年度动态管理,推动民宿经营者获得合法市场主体地位,引导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联合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积极探索解决民宿用地、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手续等的新路径,收集、总结、推广民宿用地、运营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以上答复已经我委主任万耀东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赵丽,联系电话:62559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