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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巴南水利函〔2025〕27号
李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双河口镇北隘口水库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53号)收悉,经与您沟通、与协办单位共同商讨、接受各种方式的督办意见,形成该建议的办理共识和措施,并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多方沟通研究形成的共识和拟采取的办理落实措施情况
针对办理该建议的情况答复,我局高度重视与代表的沟通工作。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与代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为了更全面、深入地解决问题,我局积极与协办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联系,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共同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各协办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工作实际,来函对问题提出了协办意见。在综合各协办单位的意见后,我局经过反复研究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形成了共识。
(一)形成的共识情况
1.跟进专项资金申报。该项目目前已纳入重庆市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库,由市水利局根据资金情况安排,我局也将联合区财政局、双河口镇积极向上争取。
2.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该项目已纳入《巴南区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2025—2027)》。双河口镇可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对照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专项等上级补助资金申报要求进一步谋划,提升项目前期储备深度,完善申报前期要件。
3.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根据水利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是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了相关权益和相关收益,我局将会同区发改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双河口镇共同探索推进试点工作。
(二)拟采取的办理落实措施情况
1.积极对接市水利局将北隘口水库小流域纳入重庆市两区划分中的市级水土流失治理区;
2.我局将积极对接项目设计单位,结合2024年水土流失监测成果及市水利局治理水土流失最新要求,优化项目区实施方案后,报我局批复;
3.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我局将会同区发改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双河口镇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探索落实政策支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治理水土流失。
二、办理落实情况
(一)措施一落实情况。已对接市水利局将北隘口水库流域纳入市级水土流失治理区。
(二)措施二落实情况。我局已联合双河口镇对接项目设计单位,针对市水利局最新要求及双河口镇新增需求,调整实施方案。
(三)措施三落实情况。已与双河口镇共同研阅相关政策资料,我局和双河口镇将开展意向摸底,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共同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价值产品实现机制。
三、承诺事项
(一)承诺事项一。待项目实施方案修改完后,优先批复实施方案并报市水利局进行项目比选;
(二)承诺事项二。积极支持双河口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价值产品实现机制。
此答复函已经蒋文局长审签,并已上传巴南区代表议案建议系统。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局。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5年4月28日
(联系人:贺学进;联系电话:13883025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