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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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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林业函〔2025〕40号

谭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成森林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的建议》(第20250057号)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数据融合

对于尽快推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国土调查数据完全融合的建议。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正按《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部署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4〕348号)相关要求开展我区林草湿荒普查工作。

按工作要求,一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林业局按国土调查以实地利用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统一了调查地类。即对国土调查和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地类与植被覆盖类型的不一致图斑,根据实地利用现状共同确定了地类,目前已将核实确认结果纳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数据中。

二是区林业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正按《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部署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林地管理边界划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渝规资〔2025〕97号)要求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划定林地管理边界,旨在解决耕林空间重叠冲突、林地管理边界不清等问题,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

此外,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以“一张图”优化耕园林空间治理改革试点部署,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正牵头开展现状耕地种植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专项工作。此项工作要求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成果为基础,全面摸清自然搁荒成林、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内未实施、种植生态林和经济林等具体位置、分布、面积,建立专题数据库。目前,按照市级工作推进安排,我区已初步形成细化调查成果,一是初步摸清了全区花椒、油茶种植面积及分布,现状耕地内农业结构调整情况、恢复属性图斑种植作物情况,为下一步拟定耕地腾退调出和置换调入空间奠定了基础。二是对退耕还林范围内生态林和耕地矛盾地块开展了内业梳理和外业实地核实,基本摸清了矛盾地块实际情况。

二、用地林地审批

对于优化用地用林审批制度的建议。一是目前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用地用林管理的通知》(渝规资〔2023〕292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用地用林审批(审核)以“三调”为基础,地类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准。涉及“三调”耕地、林地地类、范围变化的,在确保地类真实性的前提下,由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自然资发〔2023〕53号有关规定,科学合理认定耕地、林地,共同审核确认。二是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五条“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规定。对于精简优化林地审批与农用地转用审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将永久使用林地审批融入到农用地转用审批中的建议,区级层面暂无法解决。

即区级层面可以在国家部署和市级指导下统一林地审批底图,但审批标准及流程应遵循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区县一级无法更改审批标准及流程,另永久使用林地的审批权限在市级,区县按相关要求开展申报材料初审,无审批权限。

此答复函已经祖翌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        

2025年4月2日          

(联系人:石桂松;联系电话:1502351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