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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巴南委社函〔2025〕8号
龙奕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村组干部“微腐败”的建议》(第29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村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和关心。区委社会工作部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农业农村委、区审计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微腐败”看起来小,但也可能导致“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吸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监管“小微权力”运行
1.村(社区)全覆盖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及“小微权力”运行图,全覆盖推广“码上举报”“廉情驿站”等载体,放大群众监督效能,加强村组干部“小微权力”监管,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干部管理监督力度,明确依纪依规履职禁区。
2.强化大数据智能监督,通过党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平台等,对惠民惠农资金补贴虚报冒领、重复发放、优亲厚友等问题实行“线上预警—系统分办—线下核查—结果反馈”闭环管理,常态化、动态化实现对村组干部“小微权力”精准监督。
3.充分发挥村(居)监督员“前哨”作用,全面推行村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全覆盖聘任村(居)监督员对村组干部开展“嵌入式”监督,畅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1.出台《巴南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工作指引》等文件,全过程、全环节建立标准化流程,包括重大经济活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2.全面推广用好“渝农经管”系统,开通银农直联,建立健全集体资金线上审批、银农直联直付,对村、社集体资金收支实行全程信息化监控。
3.推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线上+线下”同步召开,用好阳光公开模块,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公开情况线上监管。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财务公开渠道,推进财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4.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导检查,采取镇村全覆盖检查自查+区级重点督导方式,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重点内容查问题、找线索,督促镇村对照问题台账、整改清单,按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问题整改,逐一销号。
(三)开展集中整治腐败问题工作
1.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农村集体“三资”、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以来,严肃查处村组干部在集体资源承包、集体资金收存等方面“微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放大案件查办“外溢”效应,通报村组干部“微腐败”问题,曝光市内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常抓不懈的强烈信号。
2.针对村组干部在资源、资金、资产等方面易发多发“微腐败”风险点,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创新形式载体提升警示教育实效八项措施》,以类案教育、互动式教育等方式靶向聚焦精准警示,召开村社涉案财物现场返还暨警示教育会,公开处理处分结果,当场退还群众财物并责令有关人员向群众道歉,提升对村组干部警示教育的传播力、震慑力。
3.严把村组干部入口关卡,深入贯彻落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组长及人选区级联审制度。同时,依托“渝邻汇数智社区”应用平台,建立村(社区)工作者“一人一档”,更新完善村(社区)工作者数据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明确法律政策依据。根据2024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一步明确监察对象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二)延伸审计监管范围。开展镇街经济责任审计、农业领域专项审计工作时,常态化将村集体权力运行监督、农村“三资”管理纳入审计范围,加大对村组干部履职情况的延伸监督。
(三)构建协同联动机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时,对村组干部“微腐败”的查处工作开启联动,后续将持续深化、细化相关协同机制,强化查处村组干部“微腐败”合力。
(四)发挥议事协商作用。有序推进“渝里乡商”基层议事协商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拓宽议事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完善协商制度和程序。依托“渝邻汇数智社区”应用,为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大学生群体、在外探亲人员等群体提供线上议事协商平台,上线“党建引领议事协商”一件事场景,打造线上协商、公开协商等功能,搭建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议事协商渠道。
(五)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全面落实《巴南区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22项重点任务及16项清廉村居评价指标,持续开展“党建领航”、“治理强基”、“阳光村(居)务”、“渝乡清风”四项行动,全面提速清廉村居建设。
此答复函已经袁泉部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5月21日
(联系人:苏亚岚;联系电话:023-6284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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