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6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巴南市监函〔2025〕2号
刁维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电梯管理的建议》(第20250065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入专业管理力量的建议
(一)老旧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单栋楼栋加装电梯的需求持续增长,既有住宅电梯的增设极大地缓解了居民上下楼不便的问题。本着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尊重权益、美观实用、保障安全的原则,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0号)、《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积极配合街道、各相关部门做好增设电梯的日常安全监管。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使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安全主体责任。2023年5月,总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总局74号令)施行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基层所、各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单位参加总局73号令、74号令的宣贯培训会30余场次,督促各电梯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使用单位设置安全员、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对电梯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于老旧住宅新增设电梯的,要求其须委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管理电梯。
(二)对于您提出的建立监督机制以及设立居民投诉渠道的建议,一是通过市局建设的96333平台,可提供电梯24小时全天候的应急救援服务,通过拨打96333,可以快速联系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平台会迅速锁定电梯位置,并通知签约维保单位进行救援,平均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8分钟。二是可通过社区组织召开院坝会、公示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提高居民电梯安全意识及监督电梯安全参与度。三是小区业主可按程序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内部可分工具体负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设立投诉举报渠道,监督,鼓励小区居民对电梯维保情况进行监督,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加强居民安全意识教育的建议
(一)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一是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抽查。重点抽查医院、酒店、公租房、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住宅加装等重点场所电梯,使用超15年以上的乘客电梯,以及涉及投诉举报较多故障频率较高的电梯,2024年完成抽查电梯30台。二是实施电梯自行检测报备要求,强化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电梯按时自行检测。源头控制电梯自行检测质量,通过约谈提醒、突击检查检测机构,对安全防护缺失,未按《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开展业务的机构进行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二)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贯活动。一是区市场监管局历年来多次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暨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活动中也对居民进行了电梯安全知识的讲解与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在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三进”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向社会公众传播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特种设备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同时,也鼓励街道、社区通过日常走访、院坝会、宣传栏、业主群等方式,发送电梯日常安全使用与紧急情况自救知识等科普短片,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电梯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三、关于优化资金筹集与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是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在电梯需要维修时,能够保障电梯及时得到修复,安全运行。二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住建委、银保监、金融发展中心,出台了《关于开展电梯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巴南市监〔2023〕89号),由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金融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具体承办,电梯使用人全面参与,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六方协同”方式开展工作。目前群众知晓率和认识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利用好公示栏、宣传栏、业主群等媒体和网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电梯产权人、使用管理人、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综合保险的认识,提高市民对电梯综合保险的认识与认同,提高电梯综合保险参与率。
真诚感谢您对电梯安全工作的支持。真诚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答复函已经区市场监管局冉茂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联系人:杜彬,联系电话:1778382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