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巴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402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2025-05-16
重庆市巴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大] [中] [小]

巴南大数据函〔2025〕4号

游玉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立法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净化通信环境的建议》(第20240254号)已收悉,该建议由我局牵头办理,我局立即会同区检察院、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系统梳理了我国针对骚扰电话等影响通信环境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没有对经营者未经他人许可拨打商业性电话的骚扰行为进行规制。《治安处罚法》仅在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中第兜底条款中有概括性规定,但未明确商业性电话是否适用于该条款规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一个复杂且系统的过程,涉及多个层面的考虑和操作。包括明确立法目标与原则、进行调研与论证、修改与完善法律条款、公开征求意见与审议以及宣传与实施等多个环节。根据《立法法》等相关规定,区县级人民政府并不具备对法律法规进行立法的权限,相关部门会在市级部门立法征求意见时,积极向上争取。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区检察院、区委网信办、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公安分局、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协同发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骚扰电话来源、类型、受害群体等信息,在排查发现、宣传教育、综合施治上狠下功夫,同时,依法打击网络诈骗、传播虚假信息、侵犯公民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循线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全环节打击背后的黑灰产业链,全力铲除电话骚扰问题滋生的土壤。同时,推动“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责成通信运营商压实主体责任,有效净化通信环境;鼓励群众通过12321、12377等平台参与监督,通过法治宣传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守护干净的通信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舒姝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刘洪盈;联系电话:177830665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民呼我为 办事服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