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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40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巴南市监函〔2025〕11号
刘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隐形眼镜销售监管的建议》(第2025401号)收悉,经与您沟通、与协办单位共同商讨、接受各种方式的督办意见,形成该建议的办理共识和措施,并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多方沟通研究形成的共识和拟采取的办理落实措施情况
(一)形成的共识情况。
经前期排查,代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行业监管问题确实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无证经营扰乱秩序。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即擅自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使得产品来源与质量毫无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面临直接威胁。
2.管理缺位隐患突出。部分已获证的企业在实际运营中,因合规意识与专业知识的双重缺失,存在违反《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如未按要求公示证照信息、对近效期产品未进行有效管理、未有效履行进货查验等,存在安全隐患。
(二)拟采取的办理落实措施情况。
1.推动监管常态化与制度化。将隐形眼镜纳入我局年度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重点目录,制定并实施常态化的监督检查计划。在坚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的同时,更注重日常监管的持续深入,确保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覆盖不同区域、不同业态的专项抽查,并对新开办企业、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
2.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加大消费者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发布消费提示、讲解安全知识等方式,提升消费者安全用镜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二、办理落实情况
针对建议所指出的问题及我区行业现状,我局立即响应,周密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隐形眼镜及相关经营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我局分管领导召集执法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隐形眼镜行业专项整治研讨,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2025年10月9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巴南区隐形眼镜相关经营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检查重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推行科所联动,开展监督检查。我局采用“科所联动、以科带所”的监管模式。由药品监管科提供专业指,并联合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医院、商圈内涉及隐形眼镜销售的场所以及大中院校周边可能存在隐形眼镜销售的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建立监管台账。行动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64家次。
(三)坚持执法普法并举,提升整治效能。在严格执法方面,我局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隐形眼镜经营环节违法案件共计8起。其中无证经营案件6起、擅自变更经营方式1起、网络销售未按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1起。在加强普法教育方面,执法人员同步向经营者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传手册100余份,现场开展普法宣传60余家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此答复函已经冉茂波局长审签,并已上传巴南区代表议案建议系统。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局。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
(联系人:艾路遥,联系电话:8915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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