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20号、219号提案的复函
民盟区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的建议》(第220号提案)和何先平委员提出的《在“三变”改革中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19号提案)收悉,经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规划,完善政策机制确保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建议
我区以用地需求为导向,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因地制宜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完善村庄规划。目前,已完成二圣镇集体村等24个村村庄规划成果审批入库工作。
二、关于通过整合成片,实现建设用地高效利用的建议
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充分发挥立足村资源禀赋特点,尊重村民多元化需求,以镇人民政府为编制主体,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主要从以下方面保障农村用地需求:一是提高规划的统一性、注重规划的灵活性。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充分结合农业农村委、城乡一体中心、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编制村庄规划。二是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根据项目需要,统筹安排使用,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业态发展预留建设用地和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标。三是采取“村庄规划+项目清单”模式。对明确了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纳入村庄规划布局建设用地,对还不确定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清单,待以后确定了用地需求再进行村庄规划的更新维护。
三、关于建立收储机制,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转移,部分农民在城镇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并定居,农村宅基地及房屋闲置问题突出。我区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改革,寻求多种路径为盘活利用这部分闲置农村资源,并给予财政和政策支持。
2020年,区政府印发了《巴南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巴南府办发〔2020〕21号),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农房合作社,通过自营或联合经营等形式开办特色民宿,盘活农民闲置房屋。
我区以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全区42个村,开展盘活利用集体“三资”,探索 “资产、资金、土地、农房、劳力五大合作”的实践。如安澜镇的平滩村,通过组织拥有闲置农村房屋的23户村民与重庆金澜香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金澜众创农业股份合作社合作,农户以闲置农房30年使用权入股共同打造乡村民宿,实现村集体、企业、农户共赢。天星寺镇的芙蓉村和田舍翁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盘活利用农户闲置宅基地,打造别花山房发展民宿产业由公司以“一次性补偿+住房使用权置换”的方式取得廖家大院别花山房19户民居50年使用权后打造,于2021年5月1日开始营业。实现休闲健身、稻田观赏、农耕体验等系列活动的互动,看得见山水,留得住乡愁。
2021年,我区开展了“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的改革试点。5月,巴南区政府印发《巴南区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巴南府办发〔2021〕28号),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转让退出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农村权益的具体办法和价格评估机制。12月,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巴南区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了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转让退出的相关工作指引。提出建立市场化收储机制,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的承包地、林地、宅基地及房屋,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储。同时建立多元盘活利用机制,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统一盘活利用。支持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鼓励社会资本以代建、租赁、合作等方式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实施房屋改造。允许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将有偿退出的宅基地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经依法登记和民主程序表决通过后,利用区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以出让方式入市交易。2021年,二圣镇集体村率先探索宅基地单项退出改革,5户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和农房700多平米,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给村集体,再租赁给农业公司用于乡村民宿建设。
2022年,我区将按照巴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工作要求,选择1-2个符合条件的村开展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封闭试点。并力争促成村集体和专业机构合作建成收储平台,向社会推介农村闲置资源,重点盘活退出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旅游,实现“退出-利用”闭环管理,提高利用效率。
此答复函已经左川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